日前,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外商法论坛第七期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公司法修订重大专题研讨会,此次论坛为“公司法修订重大专题研讨会”的第一场线下会议。
本次论坛以“权利如何安放—公司治理制度架构的变革”为主题,围绕“公司治理中组织架构问题”“公司监督机制的性质与职能”“董事会的性质与职能”“公司董监高的义务与责任”“公司资本与治理结构”“公司法与其他领域的互动衔接”六个单元六大主题开展研讨。
华东政法大学顾功耘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在公司治理董事、高管责任法律问题上,立法应当“张弛有度”,在给董事增加责任的同时,考虑适当给董事、高管松绑,给予他们合理的保护。
复旦大学葛伟军教授作为中外商法论坛发起人代表致辞,他回溯了中外商法论坛发展历史,自2016年10月以来,中外商法论坛共举办了六次会议,主题分别涉及公司决议、股东执行权、公司章程、董事义务、资本制度等重要内容。此次论坛第七期举办颇为不易,历经两年两次延期最终得以成功举办。他指出,中外商法论坛有三个鲜明特点,即凝聚比较法研究力量、主题划分方式灵活、会议形式突出讨论,论坛希望通过研讨凝聚共识,为《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的修改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李建伟教授在致辞时表示,本次公司法修订涉及多项制度的重大修改,学界对此翘首以盼。当然,公司法修订的内容离不开相应阶段的深厚学术积累与学术支撑,这是学界值得骄傲的地方。他指出,面对现阶段关注与争议较多的立法问题,例如认缴制、监事会设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管信义义务等话题,既应秉承严谨的学术态度,又应关注实务呼声和需求,回应与适应好中国发展不同阶段的现实需要,实现其背后巨大的现实意义与价值。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岑峨介绍了华师大法学院发展历程,学院自2016年撤系建院后,在张志铭院长的带领下,学院在人才培养、学术科研、社会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有跨越式发展。学院商法学科正处于蓬勃向上发展的时期,这离不开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还有各兄弟院校商法学科、实务单位支持和帮助。
北京大学蒋大兴教授总结到,本次论坛共有六个专题,既有方法论的讨论,也有关于宏观治理组织架构分析,更多是与公司治理相关具体问题的讨论。这个讨论都围绕一个核心——公司治理权力如何规范,制度架构怎么进行变革?此次研讨主要集中讨论了四个问题:一是公司治理法律改革的方法论到底是以实践为中心还是以学术为中心,或者从主体来讲,是以企业为中心还是以学者为中心的问题;二是如何在公司法修订过程中适应中国国情的问题;三是如何处理好公司内部控制和权利滥用问题;四是如何处理公司法间制度衔接问题,例如公司治理与公司资本关系,公司法与其他领域互动衔接关系。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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