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又就正确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论述。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厚爱严管的执法氛围,给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更多容错机制,是不少市人大代表共同的心声。近日,市司法局对代表建议作出回复表示,本市将继续大力推动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努力为各类企业营造更具包容性、更有温度、更加规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代表:给企业微小不足之处一个改错机会
作为一名来自企业基层一线的人大代表,周勤表示:“5年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显著。作为基层的一个经营主体,我感受很深,确实在办事程序、监管和服务,尤其是‘一网通办’等方面,变化巨大,对我们帮助很大。”但周勤也坦言,几年的疫情让许多企业在营业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遇到一些困难。“有主观上不够重视的原因,也有客观上确实因故无法达到要求的情况。”周勤坦言,本市执法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尚有需改进之处。“比如容错机制尚未在法律法规层面形成机制。目前在部分区的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形成了有关经营主体微小不足容错机制,市场反馈相当好,但对这一机制,上位法支撑力度还不够。”周勤表示,个别基层执法人员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在她看来针对微小不足,采取高标准“严格”执法,而不是针对性工作改进指导,有可能对经营主体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为此,周勤建议深化经营主体微小不足容错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可以通过加强对先进经验的归纳总结,对经营主体存在的非重大过错,或者面上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的工作不足,明确给予首次查办免于处罚处理,给基层执法者松绑,对经营主体以微小不足容错执法。而对首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加强指导服务、明确工作要求和整改时限的方式,给予经营主体提高认识,及时改正错误的机会。谨慎使用罚款、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同时,她建议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力度。
市司法局:将推动本市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覆盖
市司法局表示,近年来,本市采取了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创新推出市场监管和税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方面,2019年上海创新推出国内首份省级轻微不罚清单,2022年推出本市首份《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市司法局还指导市税务局出台《税务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两份清单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压缩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空间,细化明确了多类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2022年8月本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在全市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截至今年2月底,本市已出台19个领域的23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其中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城管执法等8个领域均为全国首份省级清单。截至2022年底,全市6400余家企业受益,减免罚款金额逾6.62亿元(以单行法罚则的最低罚款金额计算)。
在执法监督方面,本市已制定推出《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在全面深入调研全市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情况的基础上,首次明确:全市建立市、区、街镇三级全覆盖、市级部门各司其责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体制;除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外,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等均纳入监督范围,全面细化监督内容;点面结合、多样化设置监督手段,既明确行政执法统计监测、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等面上监督方式,也设置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个案监督等点上监督方式。该监督办法已于今年1月公布,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同时本市正坚持以“三统一”标准(统一执法事项梳理标准、行政执法数据标准、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和“三赋能”(赋能基础数据,赋能前端应用,赋能对接延伸)为目标,建设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助力行政执法规范化、智能化建设,以实现本市行政执法案件全程网上办理、全流程监督。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大力推动本市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面覆盖各有关执法领域,不断深化轻微不罚工作贯彻实施。同时,深入研究本市行政检查、强制、征收征用等行政行为裁量权行使情况,起草并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暂定名)》,将行政机关主要行政行为的裁量权全面纳入规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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