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夏天
法治报通讯员 胡佳瑶
为了获得信用卡消费积分同时提高信用卡消费额度,贾某从POS机销售代理田某(已判决)处购得POS机一台用于信用卡套现,谁知套现款项被上家截留,贾某经田某教唆,向银行申请拒付退款,致使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利益受损。
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贾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购买POS机刷卡套现
贾某本有份正当的职业工作。2019年1月,贾某通过QQ搜索关键词“信用卡积分”加入了“里程、积分交流群”,结识了群主田某。田某经常在群里发布低费率刷POS机的广告。贾某此前有多次购买POS机刷卡套现的成功经验,他便从田某处花费300元购买了一台POS机。两人约定,贾某必须每天刷卡2万元以上,费率0.3%,套现返款第二天到账。
据贾某供述,初时,他经常分多笔小金额刷卡套现,均在第二天收到回款。然而,2019年3月的一天,贾某发现自己刷的多笔金额共4万多元迟迟没有到账。
没多久,田某告知贾某,上家某公司因为挪用客户套现款用于投资,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向客户返还套现款。于是,田某教唆贾某,通过申请银行调单拒付获得退款。“田某教我填写虚假拒付理由,比如谎称在饭店刷卡消费,交易失败但扣款成功,钱没有返还等,申请银行协助退款。”贾某用上述理由向银行申请拒付均成功收到退款,共计6万余元。
2020年4月,一家第三方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收到多家银行卡中心发来的大批量银行拒付交易,时间集中、均为同人使用不同银行卡、单笔拒付金额大等情况。各家银行遂按规则扣取该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的银行备付金退至申请人信用卡账户内,公司因此损失了数十万元。公司经自查发现有人使用网上申诉系统漏洞进行诈骗,于是报案。
完善证据链有力指控犯罪
2022年3月,黄浦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贾某到案后,在审查逮捕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然而,在审查起诉阶段,贾某以自己只是追回损失且已退赔为由拒不认罪。
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通过与被害公司员工联系,了解被害公司POS机资金流转过程和拒付申请流程,确认被害单位身份和实际损失金额。又通过相关银行流水、拒付申请材料、退单证明、与田某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单位钱款的行为,数额巨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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