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
导演:潘安子
编剧:马伯庸 周荣扬
主演:张若昀 王 阳 戚 薇
吴 刚 高亚麟
制片国家/地区:中国
首播:2023-02-09
集数:14
单集片长:45分钟
剧情简介:
算学天才帅家默一次在查阅县衙税簿时,偶然发现有一笔科目叫作“人丁丝绢”的税收数目有疑点。经过查询,帅家默知道有人偷换概念、移花接木,把原本各县的赋税转嫁给了一个县。帅家默了解此事后决定申诉,但在申诉过程中遇到重重困难,险些丧命,“人丁丝绢案”就此搁浅。后遇改革,旧案重提,经过帅家默和各方努力才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电视剧《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演绎的是“明朝那些事儿”,改编自马伯庸的同名作品《显微镜下的大明》,以其中第一个故事《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为蓝本。“徽州丝绢案”是一则历史纪实,有《明实录》《丝绢全书》等史实资料可考,生动记录了一名算学天才发现本县承担多出的税负后,投告给官府而引发的一场震动整个江南的巨大乱局始末。尽管电视剧对地名、人物、情节等作了一些变换和增补,但故事基本走向和明朝制度考据仍较为贴合史实,我们不妨以之为样本,对中国古代的德主刑辅法律观略窥一二,并与当前法律规范互文对比,以便更为深入地理解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及其至今对我们潜移默化的影响。
“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也。”
中国古代在安邦治国方面,非常重视礼仪教化的功用,礼既是道德规训,又是法律制度,一旦违反儒家倡导的礼教宗法,就将受到刑法的制裁,即礼主刑辅、礼本刑用。
电视剧中,讼师程仁清在参与衙门审案时的辩论中,往往抛开法律逻辑和通行准则,以礼教道德来争夺制高点,意图让对方陷入受到刑事处罚的危机中而选择退让:
在陈大山与鹿飞龙欠债殴伤案中,陈大山因妻子治病借了印子钱利滚利还不上,问题的症结本是趁人之危的借贷利息过高,但程仁清直指陈大山宁可将女儿出卖为奴,也不肯将自己所有的田地出售还钱的行为有违儒家亲亲、尊尊道德准则,丧失人伦,逼迫陈大山在众人舆论的谴责下同意卖地,使得陈家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只能躲入深山中艰难过活;
在帅家默与鹿飞龙赌场纠纷案中,程仁清提出不能放任精通算学的帅家默等人在赌坊随意赢钱,否则算学流传出去导致人人好赌将败坏当地民风、学风、政风,因此帅家默即使按照赌场规则赌赢了也不应支持他获利,最终官府判帅家默败诉。
上述两案,根据现行法律规范的处理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以此为由逼迫他人出售名下房屋以致无家可归的,更是涉及“套路贷”等刑事犯罪,将受到惩处;赌博属于违法行为,因赌博发生纠纷时,赌场和赌客都不会得到审判机关的支持。可见,随着时代发展,在明朝属于合法但不合礼制的行为,如赌博、开设赌场、高利贷等,已经为当前法律完全涵盖作出规制,并可根据时事变化随时予以调整。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孔子认为明察善断固然重要,他自己处理诉讼纷争也与其他人一般无二,但他更看重的是通过教化使民风归于淳朴、民众纯良正派,克己复礼,仁者爱人,从而达到减少甚至杜绝争讼的目的。这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主导下的社会对于无讼、和谐、大同最朴素的价值追求。
电视剧中,“丝绢案”源起于不公的税负。金安府下辖八个县,本应由八个县共同负担的每年3530两白银的“人丁丝绢”税,却被人移花接木变成了仁华县一个县负担,而且这个错误的税负延续了100多年。
算学天才帅家默发现后,向官府提告,要求纠正错误、正本清源,将“人丁丝绢”税由一县负担改为八县共同负担,论据详实,算术精准,诉求合理,却在金安府掀起一场轩然大波。包括承受不公的仁华县在内,代表官方立场的八县县令等当地官员,以及致仕回乡的朝廷中枢大员、当地豪强士绅等,均不愿为“人丁丝绢”税发起诉讼、主持公道,甚至一度将帅家默视为始作俑者,欲除之以息讼。
众官员中,有的习惯使然,不愿案牍劳形变更旧例;有的心系所执政的县域,担心增加赋税后民生更为艰难,甚至激起民变;有的着眼于朝廷中枢改革方略,忌惮因此引起重新丈量土地的连锁反应,损害自身利益。总体而言,当地官绅宁可继续维持不公的税负,顶着舆论压力用和稀泥的方式将纷争弹压下去,也不愿拨乱反正、还仁华县一个公道,这当中,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思想起了重要的作用。
类似事件如果发生在今天,认为自己遭受不公的征税行政行为相对人可以向税务机关陈述、申辩,提起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古代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社会中,民众的乡土依附感较强,熟人间的纠纷以息事宁人、无讼和谐为处理原则并无不当;而当今时代已经步入商品经济社会,商品的生产、交换、出售等需要透明的交易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完善的追责体系,明辨是非、“锱铢必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准则,司法审判应当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致力于遵循严密的逻辑推理、作出明确可执行的裁判结果。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在中国古代的家族宗法制下,“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个人对于谋害亲属的仇人是有相应的报仇义务和刑事豁免权的,特别是对杀父仇人,不得与其共处于同一片天空下,即自己与杀父仇人之间只能活一个。《春秋公羊传》有云:“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即认为如果父亲无辜被杀,其子有权复仇,给予儿子报父仇以儒家经义的认可。
电视剧中,面对帅家默无端挑起“人丁丝绢”税风波、却对自己没有丝毫益处的行为,县级以上各类官员百思不得其解,直到讼师程仁清自认为找到了答案:
20年前,帅家默的父亲即因卷入“人丁丝绢”税案而“畏罪自杀”,帅家默此举是为其父报仇。众官员此时方“顿悟”帅家默的行为动机为报父仇,并意图罗织罪名惩治帅家默。正是因为在中国古代,“血亲复仇”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故而剧中众官员查知帅家默父亲亦因“人丁丝绢”税而死后,均能坦然接受帅家默存在报仇动机的“事实”,却忽略了帅家默其实只是一个心思纯净、希望纠正错误的“算呆子”。为报父仇固然可以理解,但影响区域税负稳定甚至头上的乌纱帽可谓“兹事体大”,当地官员是不能允许帅家默一意孤行不断上告的,甚至欲将帅家默就地处死。
不同于中国古代法律对亲缘关系的高度重视,当代刑法遵循依法惩处、罚当其罪,定罪量刑不因血缘等因素而存在差异,全盘禁止包括“血亲复仇”在内的一切个人暴力和私力救济行为,对于实施了暴力犯罪的人员,一律由国家司法机关秉公审判和处罚。当前司法实践中,仅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行为对个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害,可以豁免刑事制裁。
“天命靡常”“惟德是辅”
《诗》《书》中的这两句多被后人放在一起,意指统治世间的“天命”并非恒久不变,只有施行德治、体察民情、顺应民心的统治者才会得到上天的辅助。“武王伐纣”后坐拥天下的周朝,以此为政权合法性依据,称殷商“失德”所以失去了天下,自己是“敬天保民”的统治者,力行“以德配天”从而得到上天眷顾。这也是后世儒家经义强调德治重于刑律的重要理论来源。
剧中,与帅家默持续上告“人丁丝绢”税不公的主线故事并行的还有一条暗线:豪强士绅通过丈量隐匿、放贷收利等方式巧取豪夺大量土地作为隐田,不在朝廷在册的纳税范畴内,普通民众自耕的土地越来越少、承担的徭役赋税却越来越重,民生维艰。因此,金安府民众对于赋税的稍有增减敏感性极强,积极参与到了“人丁丝绢”税是否应当划归八县共同承担的讨论和争斗之中。一边是官员在“敬天保民”思想指引下,努力安抚民众,为本县争利,怕激起民变;另一边是民众在税负分担上自发的组织、行动、发声,要求朝廷和官府主持公道,民意惶惶。
在各怀心思的官员、乡绅等的引导下,各县的民众对峙激烈,均认为自己站在了顺应民意的正义一方,矛盾因此不断升级。复杂的徭役赋税、臃肿的官僚体制、僵化的行政规程等交织在一起,使得缴纳主体存在错误的“人丁丝绢”税迟迟难以回归正轨,此亦为以一县一府之细节透视整个大明朝局的“点题”之处:万历年间的明朝,已经逐步陷入中国古代王朝后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兴亡循环困境之中,为“明实亡于万历”的论断留下了注脚。
人类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法律制度天生具有一定滞后性,为此,必须通过政策、道德、习惯等其他社会规范共同作用,根据时事变化积极调整法律规范,以较好地契合和指引社会有序发展。
近年来,为凸显法律规范的德教、文化内核,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的《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等,都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增强了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当枯燥刻板的法律条文通过政策、宣传、教育等形式有目的地引导,将民心民意向背纳入执法司法者的行为出发点和目标之内,天下归心,世界大同,方能实现真正的国家安全、社会安宁和人民安康。(周圣/上海杨浦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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