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友敏
本报讯 近日,据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根据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上海集中对全市公安系统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交通运输系统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包括:“逐利执法”方面的问题、执法不规范方面的问题、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方面的问题、执法粗暴方面的问题、执法“寻租”方面的问题。
在“逐利执法”方面,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在执法不规范方面,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宽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对于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方面的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执法粗暴方面,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在执法“寻租”方面,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12345;电子邮箱:fzdc@sfj.sh.gov.cn;来信:上海市30-02信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在线提交:“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微信小程序、市民版手机APP、官方网站,或随申办小程序-互动-12345专区等渠道反映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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