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社会

六旬“渣女”四处交友实施诈骗

索要水果作为见面礼后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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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友敏  通讯员  黄迪

本报讯  花甲老阿姨赵某某通过交友APP先后搭识数名中老年男性,相约见面后向男方索要水果作为见面礼,并在分别后返回水果店折现。目前根据已报案被害人所述,已证实骗得4000余元。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某提起公诉。

“我在婚恋交友的时候给一个女的买了很多水果,她现在不理我了,我感觉她这个行为很不好,来报案。”年过七旬的张老伯在派出所报案时说。2022年7月,张老伯在网络交友APP上认识了一个年纪相仿的女性,对方主动发来照片,还表示想与张老伯见面约会。

4天后,张老伯见到了这位女网友,老阿姨赵某某年近六旬,打扮靓丽,一见面就熟络地挽住张老伯胳膊。两人途经菜市场时,赵某某提出想买点水果回家。来到水果店,赵某某选购了猕猴桃、水蜜桃、哈密瓜等价值1200元的水果礼盒并示意张老伯付钱,基于初次见面想留下好印象,张老伯硬着头皮付了钱。

离开水果店后,赵某某以携带水果逛街不方便为由,将水果暂存在水果摊上,并称会让女儿来取货。谁想,两人分别后,赵某某便独自回到水果店,将之前购买的水果退货变现。

“2022年6月中旬的时候,有个阿姨经常带不同男子来我店里买水果,阿姨会让身边的男子付钱,并表示把水果先寄存在我这里。1至2小时后,阿姨就会独自来到店里退掉水果。一开始我说不能退,手机支付收钱吧提现需要手续费,但是她强硬要退并表示她来支付手续费,我也就同意了。”水果摊老板娘说。

“识于网络、约会索礼、冷淡拉黑”,年近六旬的赵某某正是以此套路实施恋爱诈骗三部曲。目前,已有5名被害人报案,涉案金额4000余元。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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