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0年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了几万元,于2021年年底上门结清,当时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给我开具了结清证明。前段时间,该贷款公司的人说我欠款没有结清,理由是结清证明没盖公章。最近,对方经常打电话来催我还钱,还骚扰我的家人朋友。对此我该如何应对? 郎先生
【解答】
郎先生,您好!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为您办理结清贷款业务,对您而言,您完全有理由相信该工作人员可以代表公司收取钱款并出具结清证明,因此,结清证明应当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您已经全面履行还款义务,您与贷款公司的借贷关系已经终止,如贷款公司仍骚扰您,您可通过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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