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内容,诚实信用是公民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恪守诺言、诚信不欺、不因追求个人利益而损害社会或他人利益的基本准则。作为一种道德、价值理念,诚实信用对人们的社会交往和基本秩序的维护起到了非常积极重要的作用。司法裁判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公众主流的价值观,尊重社会公众的朴素情感和基本道德诉求,使裁判更具有可接受性并由此提升司法权威性。
在劳动领域,诚实守信是劳动合同双方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劳动者的附随义务,贯穿在提供劳动的整个过程、各个方面。
本期“案件写真”的判决,可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价值融入司法裁判,并对相应条款进行限缩性解释,支撑了个案裁判结果的正当性,也修正、优化了法律条款的合理性和社会价值。法官在司法裁判中,对用人单位的财产利益、劳动者的择业自由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合理平衡,在个案中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追求,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对社会价值的引领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民众内心。 王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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