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何忠婷
不法分子利用身在公司的工作权限,与同事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掌握的“皇城之巅”游戏代码擅自复制发行游戏,获取非法利益。日前,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侵犯著作权罪案,并当庭宣判。主犯被告人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从犯被告人李某等6人均获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均并处罚金4万元。
团队同事合作复刻公司游戏
2018年起,7名被告人陆续入职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2月,科技公司获得“皇城之巅游戏软件”的著作权,在公司同属一个团队的7名被告人则共同负责该游戏的运营和维护。
“那你为什么会产生盗版游戏的想法呢?”庭上,面对公诉人的发问,被告人卫某表示2021年底因公司未按承诺发放年终奖,自己心生不满。在与前老板印某(在逃)一起吃饭时,两人便商议,利用卫某等人掌握的“皇城之巅”游戏代码擅自复制发行游戏,进而非法获利。
此后,卫某找到同一团队的李某等6人,经商议一致,分别利用各自在科技公司的工作权限,或者获取“皇城之巅”的游戏代码、游戏素材,或者对游戏进行部分修改,制作完成“通神”盗版游戏。随后,卫某租用并搭建游戏服务器,印某找到第三方渠道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通神”游戏。
在具体分工方面,卫某负责总策划、与运营团队对接和获利分配;李某负责服务器后端开发和修改;王某负责游戏前端开发和客户端界面优化;郭某负责主服务器部署和租赁维护;刘某负责运营策划工作;项某负责游戏问题反馈和参数修改;俞某负责美术美工工作。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当庭宣判
2022年11月,因科技公司报案,卫某等7人被抓获。经鉴定,“通神”游戏代码与“皇城之巅”游戏代码相似度达93%。截至案发,“通神”游戏通过第三方渠道非法运营,总计付费人数87万余人,总计付费金额超过4500余万元。卫某从印某处非法获利约100余万元,并将部分违法所得分配给其余6人。
案发后,7名被告人均向科技公司进行了退赔,并取得谅解。其中,卫某退赔50万元,其余6人各退赔4.8万元至2.2万元不等。庭上,7人均明确表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徐汇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卫某与他人结伙,并纠集被告人李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与权利人构成实质性相似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并通过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违法所得巨大,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在共同犯罪中,卫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等6人处从属地位、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综合各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我对不起公司,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同事……”庭审中一直小声啜泣的主犯卫某在最后陈述阶段难掩悔意。出生于1986年的他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歧路,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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