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国事,父母从此进入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为贯彻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助推浦东社会治理,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在家庭教育法官工作室川沙实践基地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10起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发布会后,还举行了家庭教育工作研讨会。
别让孩子成为离婚冲突的牺牲品
韩某与陈某婚后生育一子小明,后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儿子小明由其父陈某直接抚养。离婚后,陈某不断向韩某发送大量殴打孩子的照片、视频、语音,逼迫孩子辱骂母亲,让孩子扇自己耳光、用鞋把脸打肿,甚至逼迫孩子用刀背砍手。
2017年年底,韩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儿子小明由其抚养,同时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禁止陈某对小明实施家庭暴力。而陈某辩称,婚姻破裂系韩某婚内出轨所致,发送微信聊天及视频主要是为了打击韩某,而非真正伤害孩子,承认自己教育方法不当。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长期以教育为名殴打孩子,给孩子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据此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陈某对小明实施家庭暴力。法院通过心理评估后发现,陈某怨恨前妻是诱发其冲动家暴的心理根源,孩子小明长期受父亲愤恨情绪的影响,对母亲表现出过度的排斥,父母间的情感冲突已危及到孩子的身心健康。
对此,法院多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陈某向孩子承认粗暴行为和仇恨教育的错误,允诺不再阻挠母子见面,韩某则积极关心孩子,春节期间带孩子回老家过年,陈某主动接送。双方从矛盾对立到冰释前嫌,最终达成共识,共同关爱孩子健康成长。最后韩某撤回了变更抚养权的起诉。
法官表示,本案是一起离异父母将怨恨矛盾转嫁、投射到孩子身上并严重危及孩子身心健康所引发的抚养纠纷案例。家庭暴力从来不是家务事,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在离婚案件中,受伤最深的往往是未成年的孩子,如何把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需要父母双方的共同努力和责任担当。当双方决定离婚时,应理性协商,和平分手,避免将内在的负面情绪传导至子女,危害子女的身心健康。夫妻离婚后,要保持对子女的关爱,按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保障非直接抚养方的探望权,关注孩子生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平和、有爱的成长环境。
少年网游充巨款 父母监管需加强
原告王某(16岁)于2019年12月被一款由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方,被告1)运营的游戏所吸引,在未经其姐姐(已成年)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姐姐的身份证信息注册了游戏账号,并擅自将父母账户中的钱款转入自己的微信并向该账号充值。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间,王某向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方,被告2)累计充值10万余元。后王父在生意对账时发现此事欲追回此款,因与游戏运营方和平台方协商未果,故起诉至浦东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退还全部游戏充值款10万余元。本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两被告退还了大部分游戏充值款。
近年来,随着游戏市场的迅猛发展,游戏用户低龄化趋势明显,且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行为常常具有非理性、额度大、长期性的特征,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所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为此,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网络保护”专章,明确了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上的相关职责。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预防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监护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是重中之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引导和监督,其监护职责不仅表现在增强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还应落实到具体有效的防沉迷措施。与此同时,监护人应当抽出更多的时间陪伴未成年子女,科学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以身作则减少对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依赖,培养未成年人积极向上的生活兴趣。
监护缺失下 早恋偷食禁果触犯刑法
被告人赵某(15岁)与被害人小兰(13岁)原就读同一所初中。2020年12月起,两人开始以男女朋友交往,在赵某家中和自行承租的公寓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致小兰怀孕流产。事发后,赵某被以强奸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社会调查发现,赵某幼年时父母离异,父亲身在外地再组家庭后再育两子,母亲再婚后又离异,独自打工抚养再婚后的孩子。赵某长期缺乏父母关爱,由祖父母代为照顾,其进入青春叛逆期后无心学习,早早进入社会,曾在饭店打过工,试过抖音赚钱,均无功而返。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在明知小兰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与小兰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了强奸罪。考虑到赵某犯罪时未成年,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以强奸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二年九个月。判决后,赵某父母仍未有所改变,也未配合社区矫正部门进行监管帮教,为此,法院及时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赵某父母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同时与司法局、教育局及妇联等部门组成联合帮扶小组,共同督促并帮助家长承担监护责任,助力赵某重返校园。
法官告诉记者,本案是一起未成年人在监护缺失下与幼女早恋发生性关系引发的强奸案件,也是浦东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的案件。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是惩戒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的有力司法手段。
本案违法犯罪的背后,首先是家庭教育的严重缺位,双方父母对孩子均漠不关心,任由孩子停学,对他们的行踪也不予监管,未能承担起父母应尽的法定监护职责,直至本案案发才追悔莫及。其次,赵某未完成义务教育学习,学校进行了教育劝诫,但效果甚微。再次,房屋出租人为了谋取租金向未成年人出租房屋,客观上为他们违法同居提供了条件,没有维护好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线。
近年来,早恋现象日益低龄化,因早恋诱发强奸、暴力等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如何用正确的观念和行为引导未成年人与异性交往,是每位未成年人家长的必修课。
问题孩子背后有个问题家庭
家庭教育需要各方合力
随后举行的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分别从各自实践出发,就《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难点、学生教育家校协同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为浦东家庭教育工作注入新的智慧力量。当天,浦东法院还特邀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为妇女干部、家长代表带来“家庭焦点问题解析”公益讲座。
浦东新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审判员夏燕认为,仅凭一张家庭教育令不能直接去解决家庭教育问题。因为家庭教育本身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各种专业知识综合运用的过程,仅靠一个部门,开展不好家庭教育工作,因此需要建立一些联动机制,最大化地去调动社会力量的支持。
她指出,从过往的案例来看,问题孩子往往背后就有一个问题家庭,而且常常陷入政府职能部门很着急,但是父母不着急,父母不当回事的窘境。因此她希望在家庭教育的法律强制上能有一些突破。通过一些惩戒措施让失职的父母去正视法律的严肃性。“家庭教育家风建设上,我们既要治已经发生的问题,还要治未病。”夏燕表示,对于基层治理当中的一些家庭矛盾纠纷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和重视,在调处矛盾的过程中,要始终把孩子利益的放在最优先的位置上,同时加强法治宣传。
在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副总干事郑文勇看来,由于家庭功能和支持系统的缺失,子女缺少监护和关爱,特别是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更容易受到不良影响,从而导致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偏差,最终产生行为偏差性。尽管社工在服务中非常有热情,但是发现相关的支持力量尚有不足,导致一些服务可能无法深入开展,达不到一个预期成果。她解释道,开展家庭服务需要长期跟进问题,而要改善家庭关系,提升家庭教育中家长的教育能力也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因此需要各方形成合力,使之能够形成一个长效的家庭教育的服务机制。
据悉,自2022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以来,浦东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有力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此前,曾揭牌设立“蒲公英”家庭教育法官工作室以及“蒲公英”家庭教育法官工作室川沙实践基地,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此次少年家事庭、川沙法庭及川沙新镇妇联再度“携手”,签署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合作宗旨、工作内容及机制保障。其中,少年家事庭负责开展家庭教育咨询诊疗、专题讲座等工作,川沙法庭提供家庭纠纷诉前调解指导、帮教指导等服务,妇联协同指导、协助调查,三方联动合作,积极为家庭教育地方立法提供有益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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