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邱恒元 李慕黎
独特的设计,稀缺的原料,精细的工艺,经过数十甚至上百年时间对产品的打磨,才能成就享誉世界的知名手表品牌,然而有人却从中发现了赚快钱的“商机”。近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发现“案中案”,顺藤摸瓜对制假团伙的上游供货商进行打击。
经徐汇检察院依法对余某甲、秦某某、梁某某三人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余某甲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被告人秦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销假案牵出制假团伙
此前,徐汇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余某乙等人通过群发短信、微信的方式,对外发送低于市场价的各类世界名表的销售信息,来诱导消费者购买仿冒的国际知名品牌手表,涉案金额逾人民币1000万元。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在余某乙的背后可能存在一个供应仿冒名牌手表的制假团伙,便决定“顺藤摸瓜”打击犯罪。经检察机关追捕,徐汇公安分局先后对余某乙的“上家”余某甲,以及为余某甲制假提供帮助的秦某、梁某等人实施抓捕行动。
在将余某甲、秦某、梁某等人抓获的同时,民警还从余某甲租赁的仓库内查获仿冒名牌手表500余块及尚未组装的仿冒名牌手表配件等赃物,在秦某某、梁某某的工厂内分别查获大量仿冒名牌手表配件。
小店老板成制假“大王”
据三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交代,余某甲本是手表城内一间小店铺的老板,销售着各式普通品牌手表及手表配件。2020年初,在听说假冒大牌的手表成本低、利润高后,他便投身其中,组织了一批人员,联合有加工合作关系的秦某、梁某等人,构建起一条功能完整、分工明确的假表制造产业链:首先,余某甲向秦某的工厂下订单,委托其根据自己提供的样品制作表壳、底盖,并在底盖上印制大牌手表logo;接着,由梁某的公司对手表配件进行电镀上色,给不锈钢的配件镀上有质感的金属膜;最后,余某甲从市场上买来机芯,安排其他人员将上述配件及机芯拼装成成品仿冒名牌手表,再以200元左右每只的价格出售给下游假表销售商余某乙等人。
经查,下游假表销售商余某乙向余某甲转账共计400余万元;余某甲向秦某支付加工费100余万元,向梁某支付加工费10余万元。
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余某甲、秦某某、梁某某三人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深入研判证据材料,针对商标犯罪链条化、组织化的特点,梳理该制假销假产业链的各个端点,上溯源头,追捕到案生产假表的余某甲,并以其为关键连接点,全面处理假冒手表配件生产、镀膜、组装、仓库管理等人员,形成覆盖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的全链条打击,织就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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