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军训时意外摔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本文字数:344

孩子在学校导致参加军训,由于操练动作过猛,摔倒后左胳膊双骨折。请问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常先生

【解答】

常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您的孩子不满8周岁,军训时受伤,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您的孩子已满8周岁,军训时受伤,在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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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军训时意外摔伤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2023-06-13 2 2023年06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