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新法讯

【北京】

支持有条件用人单位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

本文字数:258

日前,北京市总工会与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和“北京市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街道、社区等用人单位因地制宜,通过单独建设或联合建设,自行运营或引入第三方托育机构服务等模式。

东方雨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研究院在内的一批试点单位开展了0至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试点单位涵盖城市副中心和医疗、教育、公安等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关系隶属北京市总工会的央企、市属国企和非公企业。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新法讯 B08支持有条件用人单位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 2023-06-13 2 2023年06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