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学院

“教育法体系化与教育法典编纂”高峰论坛在京召开

推动教育法研究与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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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由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和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办的“教育法体系化与教育法典编纂”高峰论坛在京召开。本次论坛以统筹推进教育法典化编纂工作,形成系统科学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理论体系为主题,就教育法体系化与教育法典编纂展开研讨。

教育法典编纂需厘清两大问题

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立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副理事长湛中乐教授指出,在我国当代教育法治四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立法向来充当着排头兵的角色,在此背景下《民法典》的颁布与施行,为教育法的体系化与法典化提供了镜鉴。为回应国家层面的政策指引与社会层面的舆论呼吁,本次会议以教育法体系化和教育法典编纂为主题,对教育法学理论体系和具体立法问题进行探讨。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原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教育法典编纂首先需要厘清两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教育领域是否需要并具有编纂法典的基本条件,第二个问题是教育法领域启动编纂法典的具体体系架构的设计。姜明安教授认为,伴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相对完善的法律规范的形成,我国已经培养出高素质的研究队伍和立法实务队伍,初步具备教育法典编纂的条件。姜明安教授对构建全阶段、全方位、覆盖教育主体的教育法典提出期许,并对法典编纂的资料收集整理、问题回应与法律汇编工作提出建议。

教育法典化的立法基础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郭雳教授指出,编纂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法典,对推进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基本制度等具有重要意义。教育法典的编纂是建立在已有法律规范基础之上的整合重塑,是建立于现有教育法学共识之上的体系化思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冯玉军以《新时代法典编纂的理论基础和立法条件:兼论教育法典化》为题发言。他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新时代法典编纂工作机制:统筹安排、体用兼备;专项推进,理实并重;科学立法,务求实效;体系融贯,适时发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建顺的发言主题是《教育法典化:意义、界限及路径选择》,他认为法典编纂需要设置界限,即正当性基础与容许性,首先完成教育法典的体系架构。他对教育法典化与行政法典化的关系、与其他法典化的关系、与教育(法学)体系的科学支撑、与党的全面领导作全面探讨,并尝试建构教育法典的体系框架。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龚向和的发言主题是《论我国教育法典化的宪法基础》,以宪法为根本依据,通过挖掘宪法对于教育法典化的规范价值,指导教育法典的编纂工作。(朱非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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