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近日,崇明一老太将种树工人种下的部分公益林小树苗连根拔掉。民警接警后了解到事出有因,积极帮助调解,最终双方互相谅解。
5月15日,崇明向化镇公益林项目种植负责人赵经理来到派出所报警称,他们在种植公益林树苗时遭遇村民陈老太阻拦,并被拔掉部分已种植好的树苗。
民警来到公益林种植地,看见8棵一人高的小树苗被扔在树坑边。民警向陈老太了解到,该片公益林种植在她家自留地附近,因担心公益林会影响到自留地上的庄稼,陈老太曾在种树前跑去和种树负责人商量过,要求靠近她自留地一侧的树种小一点的,当时赵经理同意了。等树苗种好,陈老太发现自留地边上种的树苗和其他树苗一样大小,一怒之下她拔掉了8棵树苗,第二天又跑去种树现场理论。
民警随后询问赵经理,得知当时确实答应按陈老太的要求种植,但运来的树苗规格上一样大小,没办法在靠近陈老太自留地一侧特意种上小树苗,这方面赵经理也自知理亏。
随后,民警再看公益林与自留地之间的距离,间隔足有8米,即使树苗长大,也不会影响陈老太自留地上庄稼的采光。
掌握好情况,民警当天约好公益林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陈老太以及陈老太的儿子来到村委,进行矛盾调解。民警通报情况后,陈老太意识到破坏他人财物有错在先,首先表示自己做事冲动,愿意赔偿损失;公益林负责人看到陈老太年事已高且态度诚恳,表示不再追究相关损失,况且8棵树苗还有生命力,能补种回去。最终,双方在民警的协调下互相谅解,互不追究,并签署了治安调解协议书。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