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安装可视门铃保安全“入镜”邻居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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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可远程监控并录像的可视门铃,成为了许多家庭的“电子门卫”,业主认为可以带来安全感,但“入镜”的邻居却感觉浑身不自在,认为自己被侵犯了隐私,要求拆除可视门铃。日前,松江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起邻里纠纷案。

杨先生与陆先生是邻居。2022年10月,未经任何沟通,陆先生擅自在门前安装可视监控门铃。

杨先生认为该门铃摄录范围包括他上下楼层必经的楼梯走道,可以监控拍摄到出入情况。杨先生认为日常出行信息属于法律规定的隐私或个人信息的范畴,受法律保护,陆先生所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能记载包括他在内的同楼道内的其他住户的个人出行情况,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对他的居住环境安宁造成侵扰,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拆除可视门铃。

而陆先生则认为,自己所购买的是二手房,自己没有改建也不存在杨先生所称的干扰。关于可视门铃,他是为了保护家人人身安全和家里财物安全才安装的,并没有侵犯杨先生的隐私。

据了解,2022年10月25日,陆先生曾将双方争议情况形成文字发送在小区的业主微信群里,同时为证明杨先生家人在陆先生家门口骂人,而将电子监控门铃拍摄的录像发送到群里。根据录像显示,陆先生电子监控门铃的摄像范围为整个楼道,故如果杨先生从电梯出来回家均在该监控摄像范围内。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陆先生发在业主聊天群中通过监控门铃拍摄的录像可以显示,该监控门铃摄像范围覆盖门外过道全景、杨先生进户门及电梯门等范围,并且能拍摄到杨先生的出入情况,客观上的确会侵犯到相邻方的隐私权,故杨先生要求陆先生拆除该设备,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至于陆先生所称的自身安全问题,陆先生应采取其他变通但不影响他人的方式予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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