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上销售假“藏药”
近日,云南祥云县人民法院对杨某生产、销售假药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处罚金3000元,并对涉案假药等进行了相应处理。
2022年4月,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有人在摆地摊售卖“藏药”,宣称能治疗痛风等疾病,执法人员依法询问并要求摊主出示相关药品生产批准文件,摊主却无法提供。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销售的7种所谓“藏药”进行扣押。
经初步调查,摊主杨某制售的这些药品没有取得任何批准文件。云南省大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在杨某制售的药品中检出了醋酸泼尼松、双氯芬酸钠两种化学药成分,经专门机构进一步认定,杨某制售的7种药品均为假药。
祥云县市场监管局依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祥云县公安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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