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庭审;社会

社区群里示爱女邻居 被诉侵犯隐私

法院:书面赔礼道歉 并赔付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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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吴某持续在社区买菜群里对已婚的女邻居示爱,这让女邻居烦恼不已。他也因此被女邻居告上法院,被诉侵害名誉权、隐私权。日前,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杨女士与吴某是同楼的邻居,但两人此前从未谋面、素不相识。杨女士说,自2022年5月27日起,吴某多次对她采取堵门、在网络上发表“示爱”言论等多种方式的骚扰行为,在杨女士多次报警、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吴某拒不承认错误,仍然持续对她进行骚扰,导致她不敢出门并遭受巨大精神压力以致失眠、精神持续紧张、恍惚,甚至因精神不济引发室内火灾,吴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她正常的生活、工作。如,吴某在微信群里的发布骚扰信息,内容为“你永远是我的女王”等。其后吴某连续多次于微信群内发布骚扰信息,后来群主将吴某移出微信群。此后吴某陆续在小区其它微信群内每日发布骚扰信息。杨女士表示,她曾到派出所申请调解骚扰事宜,吴某及其父亲到场,吴某拒不配合民警调解,后由吴某父亲代理调解,并签署调解书,承诺不再骚扰。但吴某行为如故,并上门骚扰,要求加杨女士的微信谈恋爱。

杨女士认为,吴某以散播不当言论、堵门、反复按门铃等方式持续不断地骚扰她,长时间严重干扰她个人生活安宁,给她造成严重的心理负担,致使她每日不敢独自外出,外出时亦担忧与吴某碰面或被其尾随;在被堵家中期间,因门铃反复报警而一直处于受惊吓的状态,导致精神恍惚引发客厅火灾,极大伤害了她的身心健康和个人隐私,对其生活、工作均造成严重的影响。且杨女士本身是已婚状态,吴某行为容易造成他人误解,对杨女士评价降低和造成不良影响,侵害了杨女士名誉。为此,杨女士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吴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庭审中,吴某及其家人均未到庭应诉,亦未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加杨女士微信为目的,持续在杨女士住所门口及门口走道处敲门、徘徊、张望,在杨女士多次报警的情况下,且民警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制止其行为后,其依然不改正,吴某的行为显然构成对杨女士私人生活安宁的侵害,具有主观故意,符合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应对杨女士承担侵权责任。

吴某在持续在多个微信群中发表诸如“女王你永远是我的女王”“任何语言都无法充分表达我对你的贪婪”等示爱的言语。在杨女士在微信群已明确拒绝并声明已婚的情况下,吴某仍未停止,在其被踢出微信群后,反而在其他多个邻里间的微信群中又继续持续发送示爱内容,并引发其他微信群内的成员关注甚至“追随”,其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使他人对杨女士产生误解,将导致不特定多数人对杨女士个人及其社会关系的负面评价,造成杨女士社会评价降低。故法院认定吴某构成对杨女士名誉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吴某立即停止侵害杨女士名誉权、隐私权的行为,向杨女士书面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杨女士名誉;并赔付杨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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