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安平
在受邀写这篇文章前,我尚不知“厌童”的说法,上网一搜才发现竟是相当热门的话题。关于“厌童”现象的各种分析已是众说纷纭,作为一名法理学学者,就从规范的角度谈谈“厌童”背后隐含的法理问题。
社会是由不同的人构成的,不同的人要生活在一个共同的社会环境中,就必须依赖某种规范,并期待其他人的言行举止符合规范的要求,这就是“规范预期”。当某个人的表现不符合规范预期时,人们就会诉诸指责与评价,以此来迫使对方回归规范。一般来说,绝大多数人的言行都能符合基本的规范预期,偏离规范预期的只是少数,否则社会早就失序了。不过,这个“大数法则”的法理似乎在“厌童”问题上没有说服力。从心理上分析,“厌童”现象反映的是,人们因儿童偏离规范预期而产生的一种负面情绪;而“厌童”之所以成为一种引发热议的现象,似乎也说明,偏离规范预期的儿童不在少数,至少在“厌童”人士看来是如此。
但这就真的能说明,如今偏离规范预期的儿童越来越多了吗?其实并非如此。“厌童”现象的产生,并不是偏离规范的儿童多了,而是“厌童”者的规范期待发生了错位。人的一生有未成年与成年之分,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寄予的规范期待也应有所不同,用成年人的规范要求成年人,用未成人的规范指导未成年人,才是合适恰当的。从未成年人成长为成年人,要经历一段较长的社会化过程。在这段过程中,儿童通过不断的模仿、探索、试错,逐渐习得成年人交往的规范,进而融入成年人的世界中。在未成年人阶段,则应享有免予被成年人规范约束的自由与权利。我国文化习俗中的“童言无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不光“童言无忌”,把“言”扩展到“行”,在逻辑上是相通的。
成年人按成年人规范行事,未成年人按未成年人规范生长,这在理论上很容易理解,但实践中却经常发生错位。成年人常常不自觉地用成年人的规范去要求儿童,觉得小孩这不该那不对;与此对应,未成年人也会用未成年人的规范来期待成年人。只不过对于这一点,成年人往往浑然不觉。造成代际间相互不满的原因,就在于规范的适用发生了偏差,这种现象,也可以称之为“规范错位”。
人类社会是一个由成年人主导的社会,成年人不仅掌握了资源,而且还垄断了“真理”;未成年人则居于绝对的弱势,没有任何话语权。因此,规范错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主要就呈现为,成年人以成年人的规范要求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对于成年人的期待则被社会所忽略。而“忽略”仅仅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声音在成年人看来是“不懂事”而已。
“厌童”心理并非今天才有,规范错位也不只是今天才发生;但为什么由“规范错位”催生的“厌童”情绪在过去没有引起关注,却在当下骤成热议呢?这就说明它与时代变迁大有关联。所谓时代因素,我们当然可以列出很多,比如生育率降低、生活压力大、婚育意愿降低、育儿成本高等等,其中婚育意愿降低或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对于未婚未育的人而言,由于没有养育孩子的体验,也无须接受相关的教育和指导,自然就不了解儿童生长的自然习性,许多时候许多场合,会忽略儿童的基本性情,用成人规范去要求儿童。这种情况下,就比较容易发生成年人与儿童及其家长的纠纷与冲突。值得注意的是,若未婚未育者因此产生“厌童”情绪,很可能就此减弱生育的意愿,而不愿生育的观念又会强化“厌童”情绪,进入恶性循环。若要破解这一问题,不仅要让未婚未育者认识儿童成长的自然规律,还要有切实的公共政策与社会行动,减轻他们的生存压力,提升他们的生育意愿,或许这才是缓解“厌童”现象的关键所在。
揭开“厌童”面纱不难发现,不断弥漫的“厌童”情绪,势必导致儿童的生长环境充满“敌意”。在不友善的氛围中,本就弱势的儿童更容易受到伤害。一个对儿童过分苛求的社会,是不正义的,也是没有未来的。在一时无法改变“厌童”情绪的当下,更应该强调和重视儿童权利的优先落实,保护孩子不被成年人的规范拘束了自然天性的生长。
(作者系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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