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中,涉案42人均为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日前,伊犁州多个部门联合对外发布通告,对低龄用户电话入网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以进一步构建反诈防火墙,最大限度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群众财产安全。(8月18日法治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帮信罪”的本质是帮助不法分子实现针对他人利益的侵害。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帮信罪”,对公众来说无疑是一个警示:某些看似无关紧要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务必引以为戒。如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给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洗钱等活动;又如转发推广涉嫌销售违禁品的社交账号、广告链接,造成特定后果等,一般人看来似乎都不是多大的事,但这恰恰是“帮信罪”中的重要环节。这些在某些人眼里不起眼的小事,极有可能涉嫌犯罪。
互联网技术服务越来越广地应用于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电信网络诈骗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可能会出现新的形式,而类似帮信犯罪活动也会随之变化。现实中,一些年轻人涉世未深,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盯上,被“兼职”“低成本,高收入”“零风险”等话术欺骗、利诱,从而进了“帮信罪”的坑。尤其是一些大学生犯“帮信罪”,不仅会让其当下承担法律风险,且会在将来留下“案底”,给自己的未来继续深造、就业以及社会生活埋设障碍,代价不可谓不大。
随着国家持续加大对信息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而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也纳入刑法规制中,这无疑是在加固法律武器的薄弱链条。远离包括“帮信罪”在内的任何犯罪,拒绝助纣为虐,应成为共识。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群体,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也至关重要。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通过群防群治着力构建健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帮信犯罪新格局,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群体涉足帮信犯罪案件发生。依法严防、遏制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群体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理应成为遏制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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