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律师沙龙

旅游产品宣传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本文字数:1824

资料图片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之类的表述,在旅游广告中广泛存在。尽管经营者有权对其制定的格式条款进行解释,但并无所谓的“最终解释权”,相关条款属于无效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如果经营者恶意利用“最终解释权”侵害消费者权益,可能被认定构成违法。

□四川华旅律师事务所  潘黄波

今年7月1日,《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第18条,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就《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所涉违法行为做出法律责任规定的情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其做出的罚款自由裁量上限由原来的三万元调整至十万元。

因此,诸如“最终解释权”等表述,行政处罚的最高额已经由三万元调整至十万元,而“产品介绍”“行程单”中约定的旅游服务及标准与实际提供不符,亦有可能被认定为上述情形。

此外,笔者在处理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旅行社的著作权侵权案件近年来有所增加,以下笔者就从避免侵权和合法合规两个方面谈一谈旅游产品宣传需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是广告宣传避免侵权的问题。

广告宣传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载体,二是内容。旅游广告的载体存在多种形式,比如常见的视频广告、海报宣传、图文宣传等,当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图文、视频、字体等元素,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那么,应该如何避免图片侵权呢?

一是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授权。如今市场中有不少成熟的图片库,年度使用的会员价格并不高,可以解决授权问题。

二是自建图片库。对于旅游企业而言,导游或其他工作人员常年流连于各大景区,拍摄了许多景区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的图片,这些图片采集回来后,可以将其整理为本企业内部的私有图片库,用于日后宣传。甚至部分图片还可上传至商业性的图片网站,从而获利。

对于文字来讲,除了不能抄袭他人拥有著作权的文章内容外,还需要留意字体著作权。

以微信公众号为例,通常情况下我们使用系统默认的字体是不会存在侵权问题的,但如果使用了第三方软件提供的字体,但没有获得字体授权,那么就可能涉嫌对他人字体的侵权。

其次是广告内容的规范问题。

对于广告宣传的规范,主要适用的是《广告法》,其中有几点格外需要注意。

一是禁止使用极限词汇。

近年来,大家已经很少在日常生活中听到广告中使用“最”“第一”等词汇,即便是有数据支撑的“销量第一”,往往也被改成了“销量领先”,这就是基于《广告法》的规范。

二是禁止虚假宣传。

这一条在我国《旅游法》中有特别规定:“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而通过零负团费、安排购物或另付费获利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3万-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有些旅游行程单、宣传单中可能会出现“准五星”“准四星”“豪华大巴车”“仅供参考”等模糊性词语,这类模糊性用词严格来说是禁止使用的,而且比较容易引发投诉纠纷。

对于此类宣传,最好采用客观性的描述替代,比如“空调标间”“空调单间”“空调大巴车”等,表达最基本的属性即可。

总之,在对旅游产品和服务进行宣传推广时,一定要符合产品本身的特性,不能脱离产品和服务本身而夸大宣传效果,否则极易受到行政处罚。

三是慎用“最终解释权”。

最近刚实施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就《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所涉违法行为做出法律责任规定的情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对其做出的罚款自由裁量上限由原来的三万元调整至十万元,即对滥用“最终解释权”的罚金最高由三万元增加到十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有“电子商务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第1条第5款的规定,“最终解释权”作为“霸王条款”,在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消费者主张依照民法典第498条规定进行解释,经营者以其享有最终解释权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

“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之类的表述,在旅游广告中广泛存在。尽管经营者有权对其制定的格式条款进行解释,但并无所谓的“最终解释权”,相关条款属于无效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如果经营者恶意利用“最终解释权”侵害消费者权益,可能被认定构成违法。

因此,建议在旅游宣传或合同中应尽量删除类似“最终解释权”的表述,以防被认定为违法,进而招致行政处罚。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沙龙 B05旅游产品宣传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3-08-28 2 2023年08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