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庭审;社会

防火、防盗、还要防闺蜜?

普陀警方成功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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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宋严

本报讯  卧室内的项链、戒指不翼而飞,竟是相识多年的“闺蜜”伸的贼手。“防火、防盗、防闺蜜”,网上流传的一句戏言竟成了真。近日,普陀警方在“砺剑2023”专项行动中,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这样一起“闺蜜”偷“闺蜜”的入室盗窃案件。目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8月26日8时许,普陀公安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景小姐的报警,她放在家中的饰品被盗了。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询问了解到,景小姐习惯将自己经常戴的一枚戒指和一根项链放在卧室的床头柜里,一周前她还用过这两件饰品。经过现场勘验,民警发现景小姐卧室并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门窗也没有外人破坏后进入的痕迹,基本判断小偷应该是一个与景小姐相熟的人。

通过走访调查,民警发现8月22日曾来过景小姐家的“闺蜜”魏某有重大嫌疑。据景小姐回忆,8月21日晚,她曾与魏某一起在某KTV内通宵唱歌,两人都喝了不少酒。8月22日上午,结束唱歌的两人来到景小姐家,在客厅内继续喝酒聊天直到中午。在此期间,景小姐曾去过一次卫生间,当她回到客厅时,发现魏某移动了自己的座位,又坐了一小会后,魏某便急匆匆离开了景小姐的家。民警调查发现,景小姐被盗饰品最终流向了某二手饰品回收店。根据店主辨认,当时来卖戒指和项链的女子与魏某的外貌十分相似,且因无法提供发票,店主还专门问了饰品的来历,其均以男朋友送给自己的礼物为由搪塞。

在掌握一定证据后,警方对魏某实施抓捕。8月31日,民警在某小区门口将嫌疑人魏某成功抓获。

到案后,魏某对自己盗窃景小姐两件饰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共计获得赃款7000元。而盗窃所得均已被其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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