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玉前这个名字伴随“杀妻灭子案”的重审宣判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这起案件发生在20多年前,不仅有着离奇的案情,还经历了曲折的审判过程:2001年9月10日,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2001年11月20日,贵州省高院二审裁定发回重审。2003年12月1日,六盘水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2004年10月12日,贵州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2020年9月16日,贵州省高院开庭再审此案。同年9月28日,贵州省高院再审宣判,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中院重新审判。2022年11月23日,六盘水中院开庭重审该案。2022年12月22日,经数次减刑后,李玉前获释出狱。2023年9月6日,六盘水中院作出重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李玉前仍有上诉的权利。
如此曲折的审判过程,体现了刑事诉讼的审慎。李玉前在法律上是否被认定“杀妻灭子”,仍有待本案重审的二审后才能有定论。 陈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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