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是通过网络相识的,后来我们奉子结婚,婚后他一直沉迷于网络赌博,我们为此天天吵架。
现在我想和他离婚,要求孩子归我,由他支付抚养费。因为他一有钱就会拿去赌博,我怕离婚后他根本不会给孩子钱。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能否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梅女士
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王丹丹律师回复如下:
你这种情况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驳回抚养子女一方要求的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要求,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形:
首先,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洽,所以法院也会尊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一致意见。
其次,一方系外国人或者长期定居在国外,可以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支付抚养费一方定居国外或者频繁出入境,法院一般会认为一次性支付有利于抚养费的执行和保证未成年子女的稳定生活。
最后,支付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法院一般会支持一次性支付,这也是可以适用于你的情况。
因为存在上述恶习的人,挥霍财产的可能性极大,这会导致未成年子女未来的生活没有保障,所以法院有可能支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如果支付一方没有固定收入或者其他收入来源,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也可以将支付抚养费一方本应获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用来抵扣子女抚养费,最大程度上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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