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法治论苑

打通涉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的有效路径

本文字数:2126

程瑶

在涉企刑事案件办理中开展办案影响评估,是指在办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投资者、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等涉罪案件时,充分评估涉案企业运行状况、办案对企业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慎重把握入罪门槛和办案时机、方式,从有利于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审慎作出决定。尽管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没有对此作具体规定,但是在区域层面已经逐步形成了涉企办案影响评估机制,比如2016年5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文件。除了立案、侦查措施等可能会对涉案企业产生影响,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也至关重要,不当的决定往往会让涉案企业遭受巨大影响。

当前涉民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工作已经在局部地区开展,但存在诸多困境,较为突出的主要有:一是开展评估的范围还不够全面精准。办案主体缺乏保护民企的意识,并且对“涉民企案件”范围把握不准,尤其是对于是否应纳入办案影响评估的涉民企案件范畴的标准不一。二是评估内容不够全、不够实。涉案企业评估的要素内容,不能完整全面反映企业动态和在区域经济发展、行业领域中的作用地位,无法为办案影响评估提供准确参考。三是评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坐堂式”评估较为突出,难以获取有价值的评估信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评价情况,仅有极少数案件开展过征询意见。

办案影响评估为办案决定提供重要参考,寻找提升涉民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工作质效的有效路径,具有相当的司法价值和现实意义。

1.规范化。目前,仅江苏、福建、重庆、湖北等少数地区公检法机关针对涉民企案件办理出台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很多地方对于此项工作缺乏有效规范。建议在法律规定和相关刑事政策下,尽快形成涉企办案评估的制度规范。如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有关文件中明确将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这为办案影响评估的价值实现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尤其对适用范围、评估内容等方面予以明确。对于“涉企案件”的范围采用列举式规定,秉持保护民企的理念,涵盖所有与民企经营发展关联的情形,既要包括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犯罪单位还要包括被害单位及其他会产生影响的关联单位,做到覆盖面上的“平等保护”。

2.实质化。因缺乏评估要素标准,办案人员对于评估内容具有较大随意性,有的甚至将评估视为了解基本情况,或脱离办案实际,或忽视企业经营需要,导致评估过程形式化。建议吸收美国对犯罪嫌疑人的审前风险精算评估的经验,形成全面科学可操作的要素评估体系。美国司法部将2001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进入联邦司法系统的56万名犯罪嫌疑人作为样本,对包含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是否继续危害社会、因何种犯罪被逮捕、是否就业等70余项数据变量进行分析。对于涉民企案件的办案影响评估,同样可以根据以往案例对于企业的实际影响作统计分析,汇总可能会产生影响的评估要素。对于因市场、环境变化而可能发生变化的要素,应作为变量评估分析。

3.动态化。办案活动涵盖公安、检察、法院等多个部门,有些需要与监察机关对接,涉及较多环节。一旦启动对于涉企案件的办理,从前端到末端始终存在办案影响评估的必要和空间,比如在立案环节,虽然由公安机关立案,但对于是否属于应当立案的情形通过合理评估,进行有效监督,直接关系相关企业或人员是否涉罪的问题,如果不慎将民事纠纷处理视为刑事案件处理,会导致企业遭受重创。因此,评估时间是动态的,所触及的环节均应及时开展办案影响评估;相应的频次也是动态的,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形和需要适时开展评估。

4.多元化。案件的类型往往呈现同类化,即便罪名不一,仍有可复制的经验,而涉案的企业所涉的性质、行业、规模、业绩等往往呈现多样性,尤其是行业性质上,办案机关很多时候只能通过办案获得浅层次的认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此时只能借助外力。对涉案民企的评估,传统的“望闻问切”已经难以适应时代需求,为更加科学准确评估,只有通过他方力量来开展工作。当前,正在推进涉案企业合规,鼓励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同样也可以将该机制引入至普通涉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中来。也可以通过召开公开听证,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组织的人员、专家,听取多方意见后形成评估结论。

5.信息化。办案影响评估工作必须要解决评估要素的内容搜集和处理,企业属于市场主体,除了企业自报信息之外,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最准确全面的信息来自于行政主管、税务等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于海量信息的获取与处理,通过人工的方式往往会显得低效,有条件的情形下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尤为重要。借助大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办案影响评估信息化。比如江苏无锡地区检察机关通过自行研发的“惠企慧控”民营经济风险防控平台开展办案影响评估。该平台涵盖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经济类犯罪、行政处罚、企业经营情况等数据共计540余万条,同时包括社会贡献、企业评级、专利发明等正面评价要素内容,可以获取巨量的涉企信息,有助于全面精准评估。此外,在不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市场主体运营评估工作外包,通过专业的调研机构完成对企业的全面体检,获取更加科学、客观的情况分析。(作者单位: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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