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请看这条标签为‘光污染’的举报线索,因市民反复催单,已被系统成案指数评估为醒目的‘重点’。”在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一江一河’生态绿色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检察官正在介绍由该院自主研发的“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实战表现,展示上海检察机关以科技赋能公益检察的实效。
据市检察院披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560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量的56.5%。同时,上海检察机关近年来聚焦打造超大城市公益保护的上海模式,重点关注“一江一河”相关河道生态环境的治理,以公益诉讼履职积极助力上海市“一江一河”民心工程,助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目前,上海检察机关正围绕“一江一河”保护方案、“一江一河”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机制开展研讨,探索公益诉讼与上海超大城市治理融合。
市民烦心事、难办事
“全息办案系统”评估轻重缓急
“市民反复催单,希望管理部门尽快处理。”“该处商户并没有整改,依然晚上开着灯。”
据介绍,在上海市检察机关开发的“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中,“线索流转”板块整合了“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举报平台”等渠道的公益诉讼相关线索。记者查阅上述举报线索的词句描述,居民们的烦恼、整改的难度跃然于纸上。而这些关键词也被系统抓取,经成案指数评估,为该条线索打上了醒目的“重点”红色标签,引起承办检察官的重视。
经走访调研和分析研判,检察官发现:“静安区内大型商场楼宇林立,夜晚璀璨的灯光在点亮城市的同时,过亮的光源也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休息和行车安全造成影响。”检察官认为,这一现象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决定立案办理。
然而,光污染属于新型环境污染问题,办理该类案件没有经验可循。如何证明室外灯光广告、照明设施等造成了“污染”,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第一道难题。“我们聘任了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工程师为技术调查官,专门辅助案件办理。”静安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毛文静说,他们和技术调查官一起,运用亮度计、照度计、全站仪等科学工具进行了数据采集,多次在夜间至次日凌晨对排查点位进行现场调查。通过司法鉴定,依据《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35626-2017)》《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2021版)》等规定,查明共有6个点位的光源亮度或照度超过了规定限值。
虽然有了技术上的支撑,但难题并未彻底解决。谁对光污染负有监管职责?国家层面缺乏专门性法律规定,地方性法规中也未有明确定义,老百姓的利益又确实受到了影响,怎么办?查法律、看文献、做调研,毛文静和同事们通过借鉴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最后通过准确查找光源设施所属行业或所属场所的方式确定了6个点位光污染问题的监管部门——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以及相关街道。
静安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得到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调查处置,督促整改,在各街道的配合下,6个问题点位的照明设施中有3个被拆除、3个调低亮度至限定值以下。“检察机关介入后,我们共同督促整治光污染,效果立竿见影。”静安区市容景观管理所副所长魏娜表示,她们之前也接到过群众的投诉,但因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和技术鉴定的支撑,工作成效并不明显。“有检察建议作为抓手,商家对光污染问题很重视,整改更加快速有效。”
案件办理的影响还不止于此。毛文静受邀参加修订《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专家座谈会,结合办案经验,为加强光污染防治立法建言献策。2022年8月1日起,新修正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内容,并作出系统性规定,成为我国首部将光污染纳入治理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如今,关于光污染问题的治理,已经有了充足的法律依据。正如魏娜所说,“检察公益诉讼对光污染治理起到了引领作用。”
细心的人会注意到,现在车水马龙的上海市中心商业圈内,4×10米的LED显示屏不仅亮度调低了,也不再循环播放黑白视频。居住在周围的市民感受更深,“晚上能睡个好觉了!”忙碌一天后,摆脱光污染困扰的徐阿姨笑呵呵地说。
另悉,本案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入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沿江企业排污超标?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从排放废水的有害物质含量高于地表水三类标准4倍,到企业投入重金进行系统改造,达成减少水资源浪费、减少排污水量、污水符合标准限值等改头换面的整改效果,这些是如何做到的?近日,记者从闵行区检察院举行的“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一江一河’生态绿色发展”检察开放日暨“水云JIAN”闵行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发布活动中了解到这一案例。
2021年9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现场调查发现,上海某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北区总排口废水总氮浓度为194毫克/升,超过企业排放限值2倍;南区部分生产废水通过雨水口直排黄浦江,现场取样检测显示,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为76毫克/升,是地表水三类标准4倍。
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对该能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通过雨水口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022年2月,闵行检察院获得该线索后,经现场调查,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其间,为寻求解决对策、形成部门合力,闵行检察院与闵行区生态环境局多次沟通协商,共同督促该能源公司对长期持续超过标准限值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此后,闵行区生态环境局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将该公司纳入一类污染物企业年度监测计划,对其开展每季度一次的一类污染物监督监测,严于本市监测计划一年两次的监测要求。
为规范污水处置,该能源公司通过产业升级,启用低砷煤种作为原材料,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购买使用除砷药剂并进行评估分析,降低污水中砷等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同时投资1900多万元对北区北排口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不能直接利用的清净下水变成可利用的工业水,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也减少了排黄浦江的污水量。后经检测,整改后均已符合标准限值。
记者获悉,近年来,闵行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破坏土地资源、污染水源等突出问题,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法治力量筑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屏障,为美丽闵行书写“诗情画意”。
“2020年至2023年9月,我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占比48%以上,涉及固体废弃物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以及农用地资源保护、生物资源保护等方面,覆盖面较广,办案数占比近一半。”闵行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郑晶晶介绍,在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闵行检察院立足区域实际,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探索公益诉讼
与上海超大城市治理融合
市检察院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560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量的56.5%。办理了长江流域首例跨行政区划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国首例进口“洋垃圾”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探索以认购林业碳汇方式补偿生态环境功能损失,助力上海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以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助力美丽上海建设。以科技赋能公益检察,自主研发“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建设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六年来,共有21个环资领域案例被最高法、最高检等评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优秀案例等。
近年来,聚焦打造超大城市公益保护的上海模式,上海检察机关重点关注“一江一河”相关河道生态环境的治理,开展苏州河沿线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沿岸外来物种入侵、废弃固体废物污染等综合性水生态破坏问题,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企业主动履行环境修复义务、升级改造等方式,推动沿岸滨水地区高质量发展。针对黄浦江航道和桥梁交通安全,推动跨江桥梁助航标志更新改造,以公益诉讼履职积极助力上海市“一江一河”民心工程,助推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检察开放日期间,与会代表围绕“一江一河”保护方案开展主题研讨,就“一江一河”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机制、公益诉讼与上海超大城市治理融合等方面开展研讨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对上海公益检察服务保障“一江一河”生态绿色发展的履职力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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