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法治社会

这位执行法官为何下场“炒股”?

为76岁老人追回百万“棺材本”

本文字数:927

□记者  陈颖婷

通讯员  陈卫锋

本报讯“张法官,目前这个点位较高,可以足额覆盖本案一百多万元的执行款,是否执行?”“同意,请立即抛售!”……近日,当76岁高龄的申请执行人朱老伯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临港工作站,拿回总计106万余元的执行款,在听到执行法官张春燕提起这段惊心动魄的“炒股”片段时,不禁激动地哭出声来——“我以为再也拿不到了,这些钱可都是我的棺材本啊!”

事情要从3年前讲起。2020年5月,因听信对方“钱能生钱”的许诺,朱老伯把毕生积蓄都拿了出来,一次性向案外人冯某出借8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利息等事宜,同时由李某提供担保。此后的一年间,朱老伯每月都收到一部分利息,但从2021年5月31日起,便再未收到任何款项。焦急之下,朱老伯起诉到浦东法院,要求担保人李某承担担保责任,归还本金和利息。拿到胜诉判决之后,又赶紧申请执行。

受理本案后,执行法官张春燕展开调查。法官了解到,除了本案之外,冯某还涉及多起民间借贷案件,其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其因涉嫌集资诈骗,已被外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意味着,找到担保人李某的财产线索,成了替朱大伯追回欠款的唯一希望所在。

根据生效的裁判文书,李某应向朱老伯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等共计106万元。但李某始终未到庭履行,不过,法官查询发现,在沪市A股市场和深市A股市场,李某名下账户均有股票。法官于是立即前往证券公司营业部,对上述股票予以冻结。法官及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电话、书信等多种方式与李某联络,但其均未回复。后经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建议,选择一个较高的点位,出售106万元等值的股票份额,充分保障朱老伯权益的同时,对账户内剩余股票予以及时解冻。

结案后,张法官还不忘提醒朱老伯:“今后,您可千万不要再轻信他人……”

据悉,浦东法院执行局临港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今年1-9月,收案1404件、结案1397件,同期执行率达99.5%,其中涉民生案件546件,执行到位金额1664万元。

下阶段,工作站将继续加大涉民生类以及涉营商环境类案件执行力度,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案源分类执行工作模式,全力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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