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王擅文
本报讯 盗窃一个电动车电瓶后,男子周某某逃离现场,又在其行为被发现后通过闪送将该赃物重新送回店内,试图洗脱嫌疑。近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周某某是一名送货员。今年7月25日一早,他来到青浦某锂电池维修店,想为自己送货用的电瓶车定做一块电池。老板不在,周某某逛了一圈,见店里的货架上有些电池电瓶。他见四周无人注意,便取了一个电瓶搬到自己车上,又观察两分钟便将车开走了。
维修店老板不久发现电瓶不见了,调看监控,发现了周某某的盗窃行为。老板有周某某的联系方式,但周某某在电话中矢口否认自己偷了东西,并将电话挂断。
事后,周某某心生恐慌,立即叫了个闪送,将电瓶又送回店内。老板看到闪送来的快递,不知是何人送来的,于是当场拒收,闪送人员只得将快递暂存在自己处。此时,老板已报警,8月1日,警方将周某某抓获,其窃走的电瓶也在闪送人员处找到。经估价,该电瓶市场销售价格为3330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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