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权威曝光

“全网最低”“30天最低”玄机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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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双11”提前启幕,“全网最低价”再次成为多家电商的卖点。最近,有品牌与不同销售渠道因“定价权”引发争议,其内幕如何消费者不得而知,可从消费者体验看,“全网最低价”玄机多多。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被“全网最低价”“30天内最低价”等标签迷惑,选购时既要货比三家,更要理性消费。

“30天最低价”竟比不促销更贵

王先生拟在今年“双11”购买一款高端手机。他在某知名电商平台搜索该手机型号后,结果的第一个选项就有鲜艳的红色促销标签“30天最低价”。点进去显示,该款手机是平台的“优选新品”,标价为“8?99元起”。但到了选购页面,王先生越看越迷糊:在这家店铺中,该款手机的实际销售价格有好几个。其中,内存最小的型号根据颜色,价格从8699元至9099元不等,而在该手机的官方线上渠道,同样内存的手机不同颜色却定价相同,都是8999元。在这家店铺里,内存大些的型号价格差距更大,以一款官方线上渠道定价10999元的产品为例,该店铺的最高定价达到12499元。

明明打出“30天最低价”优惠,为什么比不打折的官方渠道更贵?媒体调查发现,这与电商平台“一品多价”现象有关。

不同于实体商店的“一品一价”,电商平台“一品多价”现象很是普遍——同一个商品介绍页面其实包含了多件商品、对应不同的价格。当消费者最终选购时会发现,不同产品的价格差异很大,可页面上显示的却是某一件商品的定价,而且是最低的定价。但是,有些“低价”存在误导的嫌疑。

比如,电子产品、化妆品、日用品都是“双11”的热门品类,但有些平台呈现的商品价格可能是消费者目标商品的配件——市场价格数百上千元的电子产品,宣传页面标价只要几十元,实际对应的是该电子产品的充电器等配件,而产品本身与市场价持平;页面显示几十元的化妆品,用的照片是正品规格,但消费者选购后或者收到货品时会发现,该价格对应的是小样或者中样……如此种种,看似明码标价,却是价格欺诈“擦边球”。

此外,有些产品的最终定价与消费者是否熟悉平台的促销规则有关。近年来,“双11”的优惠规则经常被批评“比奥数题更难”,因为消费者发现,不同的优惠组合会带来不同的结算价格。今年,即使不做“奥数题”,有些优惠也很隐蔽,普通消费者不一定找得到。比如,有的商家在产品页面上提醒“直播间选购更便宜”,但当消费者进入直播间后,发现并没有优惠——原来,只有在直播间联系客服后,才能获得优惠券,使用优惠券下单,才有折扣。

不同时段的“全网最低价”

多位受访消费者直言,他们参与“双11”活动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直播间下单,图的就是直播间优惠力度大。

媒体发现,价格确实是主播在介绍产品时的主要卖点。不少主播甚至在直播间中用“地板价”“全网价格最低”“跌破底价”等词汇,突出渲染商品价格优惠。“最后一场破价直播,过时不补”“错过今天,至少再等一年才有这个好价”等话语更是频繁出现在主播口中,不停地催促消费者下单。

主播推出低价的同时,往往伴随着大量“囤货套装”,例如某款面膜需要买10盒才能享受优惠价;某款精华如果仅买一支和平时价格差别不大,但买三支就会大幅降价。一些直播间还会推出“额外福利”,如“前11分钟付定金可免定金”“前1000名下单有额外加赠”等。

另外,所谓“全网最低价”,不过是个相对概念。由于一件商品的价格多变,导致某个时段的“最低价”未必是真正的“全网最低价”。“双11”活动持续数周,不同平台还会不断推出不同的营销活动和促销组合,同一件商品在同一个平台的不同日期,价格都不一样。消费者若非全程跟踪,很难知道哪个时间点或哪场促销中价格最便宜。“先涨价再促销”一直被诟病,如今随着“双11”启动时间越来越早,在长达数周的活动周期中,商品的“原价”到底是哪个,别说消费者搞不清,平台也会以各种促销方式模糊。

“最低”等极限词汇使用存在问题

《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一些电商在“双11”促销期间对一些商品标示“30天最低价”等,但实际价格竟然比不促销更贵,就是因为其未按明码标价的规定严格全面标示,从而给“一品多价”标示创造了空间。这看似是在明码标价,实际是在以明码标价为幌子模糊标价,让人误解从而为实施价格欺诈铺路。

事实上,各种“最低”“地板价”等极限词汇的使用,本来就存在问题。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广告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最高级”“最好”等极限词,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直播间宣传“全网最低”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涉嫌虚假夸大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于直播间消费的种种乱象,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曾发布提醒称,消费者参与直播购物时,应优先选择正规直播平台,对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的直播带货,要谨慎下单,不要相信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也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下单前应了解清楚主播所推荐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效果及价格等情况,了解商品真实信息,切勿盲目跟风购买,冲动消费。下单后,要留存有关商家信息、直播链接、下单凭证等信息,以便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售后解决。

规避“最低价”陷阱  消费者需擦亮眼睛

有专家表示,直播带货模式虽然给消费者带来了全新消费体验,但作为一种新型网络交易模式,直播带货模式涉及的经营主体较多、法律关系复杂,加上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明确具体,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有的平台审核入驻商家资质不严格,日常管理不到位,售后服务渠道不畅通,售后服务人员不专业。尤其是部分短视频平台,明明开通了商家入驻功能,实际开展了电商经营活动,却认为自己只是提供社交娱乐服务的视频平台,以此逃避作为电商平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的带货主播缺乏诚信守法意识,为实现流量变现,不惜夸大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通过悲情卖惨等方式欺骗消费者。有的直播卖家认为自己属于小额零星交易,可以不办理注册登记,也就不用承担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即使被投诉或者封号也可以重新注册,继续违规带货。

作为直播间出镜的主要人物,商品属性的主要讲解者,如果后续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需要维权,主播首当其冲,直播间主播因各种问题口碑“翻车”的事件也屡屡发生。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韬介绍说,直播间主播身份较为复杂,主播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分情况而论。如果主播自产自销,消费者主张自身权益时,主播要承担退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如果主播与商家是劳动合同关系,消费者主张自身权益一般由商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主播与商家是委托合同关系,那么主播可能兼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甚至广告代言人的角色。

如果出现虚假宣传的情况,主播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主播应当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除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如果主播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但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也应当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主播在直播间推荐商品时表述、传达的信息存在过度夸张甚至歪曲事实的情况,还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规避“最低价”陷阱,消费者须擦亮眼睛,理性消费。一则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专业性强、经营规范、知名度高、口碑及品牌较好的专业购物平台。多关注经营者的资质和信用,如营业执照、行业许可、网店信誉、综合评价等信息,做到综合评估,心中有数。同时,消费者要理性选购商品,警惕商家“明降实涨”套路。只有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网络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发展,群众的消费获得感才能得到提升。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长安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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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权威曝光 B03“全网最低”“30天最低”玄机多多 2023-11-07 2 2023年11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