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将女儿带走可向对方要抚养费吗?
离婚后,法院把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但后来我把女儿从男方家带走,此后就没有再让女儿与父亲生活。我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吗?
王女士
【解答】
您好!您无法要求男方支付女儿的抚养费,除非您有证据证明双方就变更直接抚养义务和抚养费义务达成协议,或男方在您足额支付抚养费的情形下拒不履行直接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您和男方诉讼离婚,且法院已在生效法律文书中就直接抚养义务和抚养费义务作出判决,就婚生女儿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生效判决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而后您未严格按照判决书确定内容履行义务,将女儿从男方家带走,该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应视为对女儿的自愿抚养行为。在您无法举证证明双方就变更直接抚养义务和抚养费义务达成协议,或男方拒不履行直接抚养义务且自己已足额支付抚养费的情形下,应当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无法要求女儿父亲支付代抚养期间的抚养费。
多项劳动争议一时难结可以先行支付欠薪吗?
我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提出了包括要求公司支付欠薪在内的多项请求。我家经济状况不好,压力比较大。现在,公司对拖欠工资一事明确表示认可,但对其他事项争议较大。经了解,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案件较多,何时能够开庭审理本案不能确定。另外,有些案件事实可能一时难以查清并作出处理。为不因欠薪影响生活,我能否要求仲裁庭责令公司先行支付欠薪? 刘女士
【解答】
您好!您可以请求仲裁庭责令公司先行支付欠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仲裁庭裁决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当事人对先行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处理。”为了防止仲裁过分迟延,及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公司对拖欠您工资事项已无争议,仲裁庭可对已经查明的事项做出裁决,您可就该事项向受理仲裁庭提出申请,对已经查明的事实及对应仲裁请求先行作出裁决。
试用期被辞退如何维权?
我去年大学毕业,今年初找到一份工作,与用人单位约定三个月试用期。眼看着就要转正,主管却通知我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只能无奈接受。没想到刚过半个月,我竟收到了主管的口头辞退通知。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黄女士
【解答】
您好!您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试用期。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您不具备以上过失性辞退事由时,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本版问题由特约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杨钰铭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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