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禁毒视角

用来治疗失眠的药品怎么成了“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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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荔

原本是用来缓解失眠的药,却在明知他人用于“上头”的情况下,以300元一板的价格出售。今年9月,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许某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2年底,许某在一次和朋友的聊天中提到自己有失眠的困扰,没多久她就收到了朋友寄来的一盒“佐匹克隆”药品。后来,许某才知道朋友因为工作的原因,能较便利地拿到此药。朋友出于好心帮助许某,并没有收取费用,后续也在许某的请求下,又寄了一些“佐匹克隆”药品给她。

据许某交代,她从没有去医院治疗过自己的失眠,使用“佐匹克隆”药品并没有医嘱。起初,她遵照药品说明,在失眠时才服用,每次1-2片不等。但后来,许某发现“佐匹克隆”药品有其他“效果”。

许某曾受到朋友的影响,尝试“笑气”,后来发现有些人会在使用“笑气”的同时服用“佐匹克隆”药品,据说这样“更上头”。了解到该药物能使人“上头”,且一些吸毒人员会把它当作毒品使用后,在高额利润诱惑之下,许某萌生了转卖药品的念头。

2022年底,黄女士因为好奇和无聊想尝试“笑气”,通过朋友介绍,她与许某在网上取得了联系。许某向黄女士推荐了使用“笑气”的同时服用“佐匹克隆”的“上头”方式,并表示自己有不少“佐匹克隆”药品可售卖。

黄女士被许某说得心动,便同意以300元一板的价格买两板佐匹克隆药品。两人约定线下见面交易。

到了交易当天晚上,许某到约定地点,将准备好的两板共计24粒“佐匹克隆”药品交给黄女士,并收取黄女士1000元。民警当场将许某抓获,并根据许某的交代,在她的住处查获共计772粒“佐匹克隆”药品。经鉴定,许某售卖的“佐匹克隆”中含有佐匹克隆成分。

原来,约定见面交易后,黄女士在网上对“笑气”“佐匹克隆”等进行了解,发现滥用上述物质不仅对身体有伤害,还是涉毒行为,对社会有害,于是主动报案。

据介绍,佐匹克隆是治疗失眠的药物,属于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滥用或不合理使用会导致身体和精神的依赖和成瘾,是《刑法》规定的毒品范畴。

许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闵行区检察院认为,许某向他人贩卖“佐匹克隆”药品的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今年9月,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许某提起公诉,建议对其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闵行区法院审理后,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决许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检察官说法>>>

明明是治病的药物,怎么卖给他人就成了贩卖毒品?检察官分析,在上述案件中,涉案的“佐匹克隆”药品属于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同时,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因此,许某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检察官表示,国家管制的精神、麻醉药品本是为了治病救人,但一旦滥用也可能成瘾,产生依赖性。近年来,随着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不法分子将目光投向具有致幻、成瘾效果的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法律将继续严厉打击此类毒品犯罪,不管数量多少,都将构成犯罪。相关环节都应做到守土有责,严格国家管制药品的管理流程。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因为好奇、无聊就尝试所谓的“上头”物品,用药则务必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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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禁毒视角 B04用来治疗失眠的药品怎么成了“毒品” 2023-12-01 2 2023年12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