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王擅文
本报讯 郑某、温某某等4人购入大量杂牌、临期白砂糖、红糖、黄冰糖后,使用罐装、贴标等方式将其伪造成知名注册商标品牌成品,于线上、线下进行真假混杂销售,共计销售金额达900余万元。今年8月11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这一犯罪团伙涉案人员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查办理中。
2020年,男子郑某成立一食品公司,为谋取更高利益,他在网上购买了普通品牌细砂糖和假冒的品牌包装袋、标签后进行自行灌装,随后于线上对外宣称是知名品牌正品,进行销售。由于其没有品牌授权,因此店铺销售额并不佳。
2021年3月,郑某找到同样开食品公司的朋友温某某。温某某已拿到该品牌授权,是一名正经的代理商。郑某向温某某提议:“你有一套真的授权手续,我有品牌包装袋和贴标的方法,咱们两个合作,在真糖里面掺假糖,又不容易被发现,还能赚更多的钱。”
公司经营情况也并不乐观的温某某被郑某的话吸引,便答应了,双方约定盈利五五分成。
郑、温雇佣董某某、张某(该4人同案处理)及其他几人(另案处理),分工明确,郑某负责贴标、制造以及线上销售,温某某则负责采购及线下向酒店、批发市场推销贩卖。几名员工从最初的不知情,到知晓实情后仍自愿同伙,牟取利益。原本的食品公司俨然成了一处制假售假犯罪窝点。
为节省成本,郑某等人采用多种形式制假。起先购买大量杂牌砂糖贴标,后又购入该品牌糖业旗下低端糖霜成品,换上高端线标签后赚取差价,之后又寻找渠道购入大量临期黄冰糖,替换包装后冒充新鲜生产的成品出售,非法牟利。
2022年9月,公安机关获得线索后于依法传唤郑某,随后抓获董某某、张某。今年2月14日,温某某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余犯罪嫌疑人仍在调查处理中。
在该制假窝点,警方当场查获大量封口机、原料糖等,查获印有品牌注册商标包装袋4万余只,假冒未出售品牌成品3吨,扣押商品金额超27万余元。
检察机关通过查阅郑某等人线上经营渠道销售记录及银行流水等,认定其已对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糖类商品金额超900万元。郑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伙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经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郑某等人供述犯罪事实,郑某家属自愿退出赃款20万元。今年8月11日,检察机关依法对上述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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