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 王旭 傅瑜静
婚后共同抚养的孩子,却发现并非自己亲生,这任谁都接受不了。
近年来,这种情况引发的诉讼纠纷并不少见,有的是诉请离婚,有的则是在离婚后才发现这一情况,进而起诉索要赔偿。
那么,基于现有法律规定,发现子女非亲生有哪些离婚和救济的路径呢?
纠纷基本类型
子女非亲生最常见的诉讼主张,是以欺诈性抚养造成利益受损来起诉获得相应救济。
所谓欺诈性抚养,是指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至离婚后,明知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称其为婚生子女,使丈夫承担该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判断欺诈性抚养关系直接关系到丈夫的救济权利。侵害亲权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侵害亲权的民事责任构成,以侵权人主观有过错即故意为必要条件。
一般情况下,法院认定是否故意会从子女的出生时间、同居时间、是否明知或者能否预见到其所生的孩子有可能不是配偶的等方面来进行判定。如果能预见,那么结婚后应当主动告知这一事实,由配偶选择是否抚养该孩子。如果未告知,则存在精神损害行为。
返还抚养费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所为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抚养教育义务人,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
但是,婚内非亲生子女由于不是无过错方的亲生子女,因此既非生父子又不是养父子或者继父子的关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子女非其亲生而又自愿抚养,那么对非亲生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应当由其亲生父母承担,作为受欺骗的一方,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
精神损害赔偿
很多此类案件中,受到欺骗的无过错方还会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院通常认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过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忠实于夫妻感情,并与他人生育孩子,严重违反了夫妻的忠诚义务;无过错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代过错方及非亲生子女的亲生父亲抚养子女,致使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打击,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可以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除上述费用以外,司法鉴定费用、医疗支出费用等合理支出同样可以主张。
具体数额
对于返还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参照离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即: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子女的时间确定。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同行业平均收入水平,参照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
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则应当结合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和所造成的伤害后果进行认定。
离婚协议能否撤销
实践中还有这样的情况,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后,一方才发现子女非亲生,因此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针对这一问题,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发布的《涉夫妻财产协议的离婚纠纷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中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条的规定,原则上夫妻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仅在发现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予以支持,不能轻易仅以财产分配结果上的不均衡认定为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从而准予撤销。
对于协议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从而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的,仍应遵循上述一般规则,即判断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这一事实是否进一步足以认定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子女是否亲生这一事实能否显著影响财产分割利益格局以致足以认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显失公平或系重大误解之结果。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了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除斥期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涉及的夫妻离婚后要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理应受该一般规则调整。
结合法院观点,想要基于欺诈性抚养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实务中需要注意两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时间节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涉及的夫妻离婚后要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受除斥期间规则的调整。除斥期间为一年,起算日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其次是撤销事由。
离婚协议反悔的事由仅在发现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予以支持。
成立这一要件,首先需要认定欺诈,其次是要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
那么,欺诈性抚养是否构成撤销协议中的欺诈?我们认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素。
欺诈行为的本质是告知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发生关系而生育子女并隐瞒实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应当符合欺诈的标准。
至于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这一事实是否足以认定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需要针对个案考察协议内容和离婚背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之,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欺诈性抚养的赔偿请求之所以能被法律所支持,也是因为女方违背了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在离婚时,无过错方通过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损害赔偿等途径,都是可以获得一定程度的弥补的。
但需要指出的是,要注意保护子女的隐私和健康成长,毕竟在夫妻间的矛盾中,未成年子女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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