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汽车销售阳光价格行动”,依据《价格法》,制定了《上海市汽车销售价格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收费项目示范表》,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及百余家主要汽车销售企业签署《行业价格诚信承诺书》,维护汽车市场价格秩序和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指南》回应企业对正面指引的需求,规定明码标价规范和价格促销规范,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指南》要求汽车销售企业严格区分汽车产品价格行为和销售服务价格行为;区分代收代缴费用和代办服务收费,代收代缴费用要求“严格按实结算”并“提供代缴凭证”,代办服务收费应当由消费者自行选择项目,具体收费标准以经营者明码标价为准。
同时,《指南》明确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行为中的主体责任,并针对汽车销售过程中低价团购新车却“钱车两失”等问题,引导平台经营者加强平台责任建设,建立异常价格预警提醒和异常价格警示说明机制,提醒平台内经营者合理定价,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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