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法学院

第六届中国自贸区引领区法治论坛主旨演讲综述

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国家级自贸区法

本文字数:1266

□  记者  徐慧

日前,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2023年年会暨第六届中国自贸区引领区法治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司法交流培训基地顺利召开。论坛围绕“上海自贸区法治10周年回顾与展望”这一主题展开探讨。

建议制定统一国家级自贸区法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原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上海公共外交协会周汉民会长作主旨发言。他强调了自贸区建设在开放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制定统一国家级自贸区法的建议。

他表示,自贸区的设立旨在通过深化改革和开放“试制度”,为中国的发展开辟新道路。制度创新在自贸区建设中具有核心作用,而上海自贸区的核心任务则聚焦于商事制度、贸易监管制度、金融开放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四个关键领域。为了加强国家法治建设,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国家级自贸区法,并提出了四方面理由:给予各地自贸区充分的改革自主权、助推与国际贸易规则进一步接轨、深化现有制度改革、为后续创设自贸区提供法律基础与便利。

自贸区法治化的困境与破解对策

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蒋新苗教授发表了题为“自贸区法治化的困境与破解对策”的主旨演讲。他深入剖析了自贸区法治化的困境,并表示,当前自贸区立法存在独立性不明确、授权立法合法性争议、中央与地方权限不清、地方立法与行政权责混淆等问题。

为破解困境,他建议明确《总体方案》的法律位阶,构建上海模式,并尝试出台统一《自贸区法》。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推动自贸区法治化进程,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上海自贸区法治供给的实践发展与展望

上海浦东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爱武研究员的主旨演讲题目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法治供给实践发展与未来展望”。他从“供法”“调法”“绕法”“变法”四大方面回顾了自贸区法治供给实践发展,强调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涉及改革创新与法治的关系。以“证照分离”和“一业一证”改革为例,介绍了“调法”和“绕法”模式。

最后,他提出两点展望:准确认识自贸区法治保障的变与不变;统筹用好各种法治供给路径。

政府改革和监管创新是重中之重

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会长、上海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作总结发言。

他表示,自贸区建立十年以来,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在法律理念、法律渊源、政府改革、监管方式、国内与国际市场、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关系、市场与社会的关系、经济与法治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中国与世界的关系等方面。这些变化不仅体现了自贸区在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方面的创新和进步,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写照。

未来,自贸区法治建设仍需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府改革和监管创新是重中之重,需要进一步探索如何更好地统筹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发展,以应对全球化背景下的各种挑战。同时,解决法律规范的多元化和规范冲突问题也亟待加强研究和实践。未来自贸区法治建设不仅要立足自身发展,更要发挥其在全国的示范引领作用。

本次年会由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主办,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研究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共同承办,同时得到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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