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多元解纷

包工头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调解

此次纠纷的化解,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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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章炜

2023年5月17日,十几名农民工至闵行区浦江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反映,位于浦江镇的上海峰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某公司)拖欠他们2022年至当时的工资。峰某公司承诺2023年4月底之前支付工资,但至今未履行。经查,峰某公司承接了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的施工,为该项目提供劳务服务,来上访的农民工系该公司聘用的工人。峰某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上家总包的工程款迟迟没有结算支付,导致工人的工资无法支付。工人多次到公司讨要工资,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能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平息纠纷。

总包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

闵行区浦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案后,第一时间成立了调解工作小组,确保该纠纷能尽快妥善解决。工作小组通过对该案的研判,将矛盾纠纷的焦点锁定在工程款的支付上。

调解员联系到了该项目总包方的负责人,要求其一同参与调解。总包负责人表示,工程款的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无直接关系,工程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要等到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后,且其已向工人支付了每月的生活费。总包负责人认为,该批工人是峰某公司聘请的,与总包公司无直接劳务关系,应当由峰某先行支付工人的工资。

调解员对总包负责人进行了释法和教育,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总包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总包负责人表示,要与峰某公司再进行沟通,如峰某公司确实无支付能力,他同意先行垫付。

第二日,峰某公司负责人来电表示,已和总包公司进行了协商,总包方同意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峰某公司收到总包公司的工程款后,会第一时间与农民结清工资。

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员看到案情已向积极的走向发展,要求峰某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工资款,剩余工资款可通过与工人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司法确认的方式,给农民工一份切实的保障。峰某公司负责人思考片刻后答复,将在三天内支付2022年所欠工资,2023年的工资最晚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支付。

调解员将峰某公司的调解意见转告给了农民工代表田某某。田某某表示大家只要求获得自己的劳动报酬,峰某公司承诺过多次支付工资,但拖欠至今,工友们已对该公司失去了信任。他们担心到了2023年6月30日峰某公司仍旧不支付,也担心该公司如果跑路将无处主张自己的权利。

调解员向田某某解释了司法确认的法律效力,如峰某公司不能如约支付,工人们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同时,如峰某公司无力支付,总包公司也有先行垫付的义务。田某某与工人们商量后,同意了该方案。

调解员趁热打铁,立刻组织三方进行对账,确认应付每位工人的工资金额。经过多日的不断努力,总包公司承诺于2023年6月底之前支付工程款,峰某公司拿到工程款后,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工人们结算至2023年5月8日的工资。

2023年5月29日,峰某公司与工人们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共同向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侵犯。经过回访,农民工的全部工资已经支付到位。

【案例点评】

此次纠纷的化解,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功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升级,为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浦江司法所也将继续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农民工群体普遍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知道如何高效合法地维权。调解时,农民工一方作为弱势群体,调解员要以维护其权利为首要准则,运用最有效地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最大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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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多元解纷 B03包工头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调解 2024-01-19 2 2024年01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