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拍案说法

“我追尾了网约车,对方的停运损失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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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王葳然  通讯员  黄诗原  傅婷煦

随着网约车等新类型运营车的规模化,与之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也逐渐进入了大众的视野。网约车的停运损失该由谁来赔偿,保险公司对此是否具有赔偿责任?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审结一起有关网约车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件回顾>>>

2022年10月,刘先生驾驶小轿车在高架上行驶时,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与王师傅驾驶的同向行驶网约车发生追尾碰撞,导致王师傅的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刘先生应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因刘先生的车尚在保险合同期限内,保险公司向王师傅理赔了车辆的维修费用。

不过,因王师傅具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质,事发时所驾驶的车辆也属于营运客车,受损后需要进行送修,其间车辆停运。那么,这部分停运损失该怎么赔呢?

王师傅希望刘先生赔偿停运损失。而刘先生表示,应由保险公司来赔,但保险公司表示这不在保险赔偿的范围。

由于协商未果,王师傅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刘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包括停业、停驶、停产等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且在合同中该条款已进行加粗、标黑提示,保险人已经尽到提示义务。

因此,对于刘先生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王师傅的停运损失应该由被告刘先生本人进行赔偿。

综上,法院判令刘先生赔偿王师傅的停运损失共计6993元。

说法>>>

随着网约车等新型运营车的普及,交通事故造成网约车维修产生的停运损失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

很多侵权人认为,既然车辆已经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自己不需负责。有的侵权人则对车辆的维修天数、停运损失的计算方式产生了质疑。

对于此类案件,需要明确两个问题:

一、网约车的停运损失究竟由谁承担?

为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时产生的损失超过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很多车主往往会在购买车险的时候选择“全险”(包括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损险和保险公司推荐的其他险种等)。

但即使购买了“全险”也并不意味着产生的损失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保险公司相关的免责条款。

本案中,保险公司在其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不负责赔偿的情形,并在合同文本中对此进行了加粗、标黑提示。保险公司已对免除己方责任的条款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该保险条款有效。

因此,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停运损失。

二、如何计算停运损失?

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许多侵权人认为仅仅是轻微的剐蹭,为何对方车辆需要维修数天?部分侵权人对于网约车停运损失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也并不认可。

实际上,网约车的停运损失往往需要依据网约车近半年的平均收入情况、车辆维修时间等来计算,并在扣除合理成本后予以综合确定。

在确定网约车停运损失时,当事人可以提供维修店铺出具的修理时间证明、发票、近期运营流水等作为证据。但停运损失不应当包含违约金等停运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避免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在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机动车保险公司应切实履行对保险免责条款的解释说明义务,让投保人对侵权责任的分配形成明确的认知。

在定损时,包括网约车驾驶员在内的各方当事人也应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进行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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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拍案说法 B04“我追尾了网约车,对方的停运损失谁来赔?” 2024-01-19 2 2024年01月1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