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针对争议较多的快递不上门,而是将快件自行放到自提柜、驿站等终端这一问题,快递新规有了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款加大了快递违规成本
虽然说这次颁布的是新规,但关于快递是否一定要送上门这一问题,早已有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只要在配送范围内,收件人要求送货上门的,快递员就应该送货上门。
但是这一规定的执行,可以说是非常稀松,并不严格。多数快递员根本不跟客户联系,擅自将快件放到自提柜、驿站等终端;明明注明了送货上门,很大很重的东西却还得自己去搬;要求快递员或驿站送货上门被粗暴拒绝,有时甚至遭到谩骂威胁……近年来,类似的投诉比比皆是,有些甚至酿成了治安事件。有规定却无法落实,一个重要原因是针对具体违规行为,法规没有明确监管主体,没有制定明晰罚则,缺乏有效监督机制,而很多快递企业是加盟模式,往往是总公司态度良好,加盟店为了自身利益我行我素。
而这一问题,在新规中有了针对性的改变。《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不但明确将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划为违规行为,而且明确了由邮政部门进行监管和处罚,对于违规行为,除了警告或通报批评之外,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要知道,在快递价格战之下,很多快递小哥一单只能赚几毛钱,可见,违规的代价还是很重的,成本还是很高的。
也要看到,快递上门服务的推行之所以十分困难,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派送量太大,快递员人手不足,服务做不到那么精细。2023年我国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320.7亿件,很多片区的快递员一天要派送数百个包裹,数量庞大,信息庞杂,比起一股脑儿地派送到终端,逐个用户打电话沟通,送货上门,肯定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派件效率下降还会导致收入降低,导致一线快递员压力很大,执行规定的动力不足。
所以,新规落地不能将压力都转嫁给一线派送的劳动者,而是应该从监管快递企业入手,推动企业拿出真金白银去增加人手、提高效率,制定更合理的利益分配与激励机制,提高一线快递员的收入,同时加强内部监督,保障新规真正能执行到位。
快递价格会不会上涨?
客观上,新规出台后,收件方式更加靠谱,对收件人肯定是好事,但也很可能会增加快递员的工作量。在快递量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快递费用能保持相对稳定,快递企业默默扛下了一些不利因素。一旦“上门”量剧增,快递企业需要释放压力、保证快递员收入,用户就有可能直面快递价格上涨的压力。
新情况新问题就在眼前,如何平衡服务者和用户、快递员和收件人的权益,值得探讨。任性涨价当然不可取,但合理调整并非不可。春节期间,多家快递宣布不打烊,但调整了快递费用,同时在运力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也将“次日达”变成“隔日达”或“多日达”。由于这种举措具有合理性,不少用户是理解的。这也对未来继续搞好快递服务提供了有益启示。
相较于“涨价”议题,目前最具有互惠性的做法,依然是在合理语境中用好“上门”的替代性方案。“经用户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实际上是相互妥协或协商的结果,用户既部分让渡了权利,也享受到了一定的便利:在无法及时收件时有快递柜和驿站帮忙存件。这种情况,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剧烈改变。但前提是,“用户同意”是不可绕过的,之前做得不好的地方,应该加以改善。
综合自红星新闻、极目新闻等
马九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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