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慧
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5月1日施行。“通知”进一步扩大柜台债券投资品种,优化相关机制安排,以便利居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
债券属于固定收益产品,政府债券兼具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投资收益较存款有一定的优势。2002年起,为增加个人和企业购买国债渠道,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柜台债券业务管理规则,逐步扩大券种范围,柜台债券成为拓宽居民投资渠道的重要机制安排和多层次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知”明确,柜台投资者范围包括个人投资者、企业和金融机构。同时,明确柜台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各类债券品种,可通过柜台投资交易,不需要经发行人认可。柜台债券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品种。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各类债券品种通过柜台投资交易,柜台业务开办机构与金融机构交易品种增加债券借贷和衍生品等。
“通知”优化了对投资者开户的管理规则。已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在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开立债券账户。此外,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和境内托管银行开立债券账户。
目前,全国有30家商业银行开办了柜台债券业务,投资者可通过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的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申请开立柜台债券账户,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提供债券报价交易、登记托管、结算清算和债券查询等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本次“通知”出台有利于拓宽居民投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及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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