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法学院

“中日保险科技的法律课题”学术研讨会举办

聚焦保险行业风险与化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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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联合主办的“中日保险科技的法律课题”学术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116号会议室召开。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保险行业目前面临的风险与化解方式等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发言,为与会者及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在开幕致辞时表示,经济发展的目的是提高民生福利。人之为个体一直面临着来自经济社会、自然界以及个体健康的风险,在数字社会大背景下,如何结合科技与保险,以更好地分散前述风险十分重要。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昕副教授就“保险机制的社会治理的功能”作主题发言。他认为,当代社会治理的核心议题是应对风险,包括常规社会行为对应的传统风险以及高价值的生产活动所产生的新型风险,如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保险传统上主要作为事后机制,但如今应将其视为社会治理工具。保险的社会治理效果的进一步提升得益于数字技术的发展,但同时亦面临着隐私和数据保护之阻力,基于此,可将数据安全保险作为基础保险。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教授表示,首先,如何防止投保人逆向选择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还要完善保险数据的保护;其次,中国护理保险的构建可以借鉴日本在本领域较为成熟的经验;再次,我国人口基数过大且尚未建立全民的介护保险,开展的试点工作需要医疗保险的提供支撑,而这可能导致社保和医保负担过重的问题,可以考虑医养结合以期最终化解风险。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喆教授认为,保险是风险化解机制,人工智能对风险的不确定性、隐蔽性等发起挑战,因此在国际视野下讨论保险科技主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学术研讨会分为三节内容,主题分别为“保险科技与健康·医疗相关法制”“保险科技与自动驾驶”“保险科技一般问题”,同时设有主题为“人工智能时代保险消费者保护的法律问题”的圆桌会议。(朱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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