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拍案说法

给主播刷的“人气”竟是他们偷来的

一团伙因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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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杨莹莹  记者  徐荔

你是否在“人气爆棚”的直播间,被吸引着疯狂秒下单抢购商品?你是否怀疑过这些所谓的“人气”的真实性?事实上,的确有团伙非法获取抖音用户token、cookies技术开发数据,登录他人抖音账号,给直播间刷人气牟取利益。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李某、戎某、姜某、王某、邹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二年不等,并各处罚金。

2021年初,李某结识了很多为抖音直播间付费引流刷人气的服务商。眼看是个赚钱的门路,他便开始当起赚差价的中间商。通过后台私信招揽生意后,李某就寻找合适的服务商付费投流。李某每场直播可以拿到几百元至几千元的好处费。

干久了中间商,李某觉得不如直接做刷人气的服务商来钱更快。不过,李某不打算使用官方推流工具,而是打起了使用程序非法控制他人抖音账号来推流赚钱的歪心思。2022年底,李某先后雇佣戎某、姜某、王某、邹某,共同非法获取抖音用户token、cookies技术开发数据,该数据可被用于登录用户抖音账号,具备身份认证功能,从而给抖音直播间刷人气牟取利益。

如何能“不动声色”地获取大批量抖音用户账号呢?首先,李某等人将抖音官方版本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解包”,在原始代码中插入自己编写的代码后,将APP重新打包上传至网盘,并生成下载安装的二维码。随后,该团伙将二维码交给“地推人员”和代理进行推广,用户扫描该二维码安装后,其个人账号的相关数据就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上传至云端服务器。最后,该团伙通过微信群、抖音私信等方式发广告引流,利用自己编写的程序,为有需求的客户“刷人气”进而获得报酬。

整个作案流程不仅环环相扣,该犯罪团伙内部也分工明确。其中李某作为主要负责人,负责联系地推和代理、向客户收取报酬、向团队成员分发报酬;戎某负责制定使用相关数据,以及进行给直播间刷人气的流程;姜某则负责给抖音APP“重新打包”,加入非法获取的数据代码,并将其自动上传至服务器;王某负责管理存储账号数据的服务器,生成给地推和代理用的二维码,而后期才加入团队的邹某则负责完善设备等机动性工作。

经鉴定,涉案服务器中存储的含有token信息经去重后,共计近5000条;含有cookies信息经去重后,共计近1500条。经查,2023年3月至9月,该团伙获利40余万元。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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