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城事

“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已启动

为期半年,聚焦“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八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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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启动为期半年的“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记者获悉,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投诉举报、日常监管深挖线索,全链条查办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同时,坚持“执法+服务”,宽严相济,惩教结合,指导督促经营者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履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义务”“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诉求”“未标明真实名称、标记”“侵犯自主选择权”“随机销售活动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等8类违法行为。

其中,突出旅游、房产、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互联网平台等重点领域,查处经营者采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未以显著方式告知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利用格式条款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等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规定,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超过法定时限未办理退货手续或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销售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且未通过显著的方式明确标注商品实际情况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随机抽取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未以显著方式公示抽取规则、商品或者服务分布、提供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市场投放与公示内容不一致,或者篡改抽取概率,改变抽取结果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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