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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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在外和人同居,对于家庭不管不顾,为此我打算跟他离婚。如果起诉离婚,我能否向他索赔?
【解答】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有丈夫和人同居的证据,在起诉离婚时是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丈夫给与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