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今年是上海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30周年。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知识产权保护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研讨会。会上发布了上海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三十年经典案例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 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如何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切实承担起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时代重任?
“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必然推动新型生产关系的产生,进而重构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知识产权制度要更加有利于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对新要素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注重平衡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注重包容性。”“知识产权发展理念应当与时俱进,以新发展理念为思想基石,与‘开放、协调、绿色、共享’的四维发展观深度相融相兼。”……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产业界代表、人民法院实务部门代表、媒体代表等围绕“新质生产力要素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审判现代化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等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1994年2月15日,上海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启了上海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的序幕。30年来,上海法院聚焦科技强国战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和市委中心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率先探索了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等多项创新机制,依法审理了一批在全国具有规则引领意义的案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实现了新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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