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鲁逸恺律师表示,近期,不少新能源汽车车主都遭遇了“买完就降价”的情况。对于像张先生这样的消费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可以依法进行维权:若汽车销售商存在故意隐瞒新款车型价格等,提供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情形,则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依法撤销或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赔款等。若汽车销售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例如在明知消费者缺乏对购买车型基本了解时,未能尽到经营者义务,未详细向其介绍机动车销售流程以及车辆型号、性能、厂家指导价格等,且未就成交价格向其明确说明该价格所包含的内容等,则消费者有权就销售商的过错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若不存在上述情况,由于降价行为通常被视为正常的市场行为,消费者一般难以主张赔偿。
鲁逸恺律师建议,消费者可以在购车合同中与汽车销售商约定保价条款。购车合同是消费者主张权利的重要法律基础,如果想避免“买完就降价”的尴尬情况,需要双方提前在购车合同中设置明确的保价条款。当然,车企和汽车销售商应更加负责任地处理相关问题,给予消费者更多的尊重和重视,建立起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交易环境,这样才能使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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