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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首个婚介服务机构合规指引

首推婚介机构3—7天冷静期退费制

夏天

本文字数:966

  □  记者  夏天

  本报讯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和通管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首个婚姻介绍服务机构合规指引,从婚介机构经营主体视角出发,覆盖全流程、聚焦关注点,鲜明告知婚介机构倡导什么、反对什么。其中,3—7天冷静期退费制度为业内首推,为提升整个行业的规范性、诚信度、专业化提供了参照依据和对标尺度。

  针对部分机构诱导消费、制造焦虑,致使征婚者盲目消费、冲动消费等导致的退费问题,合规指引提出:3—7天冷静期内,实体婚介机构门店一般不开展服务,征婚者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征婚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婚介机构一般应退还除已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外的全部服务费用。考虑到网络婚介平台的服务以信息匹配和交友为主,与实体门店以约见服务为主的运营模式不同,本次暂不纳入冷静期推行范围。

  据悉,本市已有部分实体门店将此要求纳入合同条款。上海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协会负责人表示,急功近利、失信经营只会让这个行业“劣币驱逐良币”,冷静期退费制度应该成为这个行业最好的引流方式,要让冷静期退费制度“热”起来,让有意愿诚信经营的机构走到台前,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婚介服务。

  记者同时了解到,针对机构信息审核不严、征婚对象信息不实的问题,合规指引明确应当核验征婚者的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学历等信息,并列明了核验方法和渠道;针对机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问题,合规指引明确不得对机构资质、会员信息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进行广告宣传时,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应出现“包成功”“包找到”“包结婚”“包满意”等措辞;针对机构收费不透明、不合理的问题,合规指引明确应根据服务的次数、时长、难易程度以及机构的实际经营成本合理收费,并提供真实服务,不得价格欺诈、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提供婚介服务应当醒目标示服务项目、内容、价格、计价单位、次数、期限等。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明示。

  此外,合规指引明确了签订合同的四个步骤,双方签约后,征婚者再付款;同时,明确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或泄露征婚者个人信息。未经征婚者书面同意,不得将其个人信息用于征婚服务以外的事项等。

  据悉,为了让合规指引落到实处,让冷静期制度真正适用,上海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已经指导婚介协会制定了上海市实体店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版),用具体化的合同条文来推动婚介机构的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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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头版 A01首推婚介机构3—7天冷静期退费制 夏天2024-05-29 2 2024年05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