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治青春

专家学者齐聚华东师大研讨人工智能治理中的伦理与法理

王葳然

本文字数:820

  □  见习记者  王葳然

  本报讯  近日,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伦理与智慧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第23届上海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周·圆桌论坛”在华东师大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人工智能治理中的伦理与法理”,100多位来自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和师生参加研讨。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志铭教授指出,人工智能治理的复杂性需要跨学科协作来应对,哲学与法学的结合可以使治理问题的探讨更为深入。现有研究多将人工智能视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但强人工智能可能需要新的法律主体框架。他特别指出,人工智能法治研究不能只热闹而无深入,这样只会导致学术上的劣币驱逐良币。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军表示,当前的讨论,可选取“小切口,大关怀”的视角和教义学为主的方法开展研讨,并在未来“人工智能治理的立法时刻”注重兼顾智能化与法治化、平衡发展与安全,确保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肇新在探讨“人工智能的法律增强”时提出了“法律增强”的概念,即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帮助法律人克服认知和情感偏见,优化法律决策过程。他还认为,人工智能不仅能辅助法律预测,还能在提升法律认知和决策水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应注意保持法律的规范性和独立性。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潘斌在评议中认为,人工智能从伦理倡议到法律规制之间有一个重要的逻辑进路,即如何使得人工智能更具有可解释性。从人工智能的立法必要性而言,AI的透明性、可解释性是相关立法的前提,但AI本身的复杂性、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以及专业性限制了算法的透明性与模式的可解释性。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王韬洋在评议中认为,强人工智能的到来对伦理与法律构成了两个挑战:首先强人工智能的阶段对伦理学本身以及法学本身提出了挑战;其次是人类对人工智能有超高的要求。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为人工智能在社会中的应用和治理提供了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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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青春 B01专家学者齐聚华东师大研讨人工智能治理中的伦理与法理 王葳然2024-06-04 2 2024年06月0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