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章炜
孤寡老人王奶奶年逾八旬,生活起居由定居海外的侄女王女士负责。多方打听后,王女士与上海一家养老院签订了委托护理合同。2022年7月中旬,王奶奶不慎在养老院摔倒,养老院未送医。同年8月,老人在卫生间再次摔倒,经检查被诊断为颈骨骨折。2023年4月,王女士带老人进行了关节置换手术,并更换了一家新的颐养院。王女士多次与原养老院进行协商,但均无法就责任划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诉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近日,在法院的组织下,王奶奶和养老院最终达成调解。
伤残等级、责任比例始终无法谈拢
“法官,我姑姑本来一直都是我弟弟照顾养老的,但是我弟弟前两年去世了。我在国外也不方便回来,所以就精心挑选了这家养老院。受伤之后养老院虽然也一直积极联系处理,但始终都谈不拢,无奈之下我们才起诉。我们还是希望尽快解决这个事情,最好再与养老院协商一下。”老人的侄女王女士说。
既然养老院诉前就一直在与王女士进行积极协商,为何一直没有结果?问题根源在哪里?带着这种疑问,承办法官拨通了养老院的电话后,再次转达了王奶奶及家属的意愿,并从法律、情理等角度对养老院进行了释法析理,希望在法院的组织下能够促成双方的进一步调解。
养老院方面表示,自从老人在养老院摔倒后,一直在积极救助履行应尽的义务,也确实多次与老人的家属王女士进行协商。但是就老人的伤残等级和责任比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伤残等级,双方差距较大。
法官寻类案作为参考,三方群力达合意
委托伤残等级鉴定,无疑是确定老人有无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等级多少的最客观的一种解决方式。然而,在双方均具有强烈调解意愿的前提下,时间和金钱成本又是显而易见的短板。可是,在没有鉴定报告的情况下,责任比例和伤残等级如何认定?
经过多方查询,依据双方认可的专业机构医生出具的情况说明、残疾证资料等来确定伤残等级的类案确实存在。而王奶奶的代理人刚提交的残疾证申办完成短信,恰好是这个案件调解的突破口。
于是,承办法官再次与养老院代理人取得联系。“关于责任比例,养老院是否可以参考裁判文书网上一些已经生效类似的案件?”承办法官问。“在这个基础上,协商责任比例认定问题应该不大。但是,就老人的伤残等级,我们认为根据老人的病情诊断,构成的伤残等级并没有她们主张的那么高。”代理人说。
承办法官表示,老人受伤以后,侄女为她申请过残疾证,此前法院也收到了代理人提交的残疾证短信,上面有相关部门确定的伤残等级,建议养老院可以作为参考。最终,王奶奶和养老院成功达成调解,争议由养老院向王奶奶支付相应的款项而结束。
【案件心得】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养老机构承担的护老职能只会愈发凸显,管理上的漏洞若不及时采取措施,不仅降低老年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对自身的规范管理和权益维护也会产生风险。于是,承办法官在对硬件设施的适老化改造、老人健康知识的宣讲普及、对陪护人员的培训以及制定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虑后,与上海某甲养老院再次取得了联系,并提出了司法建议。养老院积极进行整改,并在月余后附图反馈了效果:房间内加装了扶手、防滑垫;开展了系列医护保健等健康宣讲;举行护理服务理论培训、技能实操演练并制定应急处置流程。
我们都有老去的一天。审判工作,尤其是面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柔性解纷是从源头解决矛盾的较好途径。除了扎实的法律功底之外,耐心和千锤百炼的沟通技巧也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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