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波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网络暴力信息犹如网络世界中的“毒瘤”,肆意侵犯着他人的尊严和权益,伤人于无形。从恶意谩骂到造谣传谣,从人肉搜索到网络欺凌,网络暴力的危害不容小觑。它不仅伤害了受害者的心灵,更破坏了网络空间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保护网民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规定了网络暴力涉及到犯罪的适用法律问题和具体措施。这次《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反网络暴力法律体系构建日趋完善。
《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坚持源头防范、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协同共治的原则,建立网络暴力信息监督管理机制,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规定》的实施,将有效预防和控制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让网络空间更加安全、健康、有序。
此这次出台的《规定》一大亮点是“预防预警”专章的设立。传统的治理方式,往往是在网络暴力事件发生后才介入,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预防预警”专章的设立,填补了这一空白,它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前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暴力信息,进行预警提示和限制治理,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预警机制,能够在网络暴力尚未完全爆发前就进行干预,使得网络治理体系更加全面和立体,展现了对网民权益的深切关怀。
平台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其流量化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网络暴力的扩散。一些平台为了追求流量和利益,可能会对网络暴力信息采取放任态度,甚至推波助澜。这次出台的《规定》明确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法定义务的具体履行方式,通过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保护网民的权益,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网络文明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此次《规定》的出台为治理网络暴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期待这一《规定》能够在实践中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保护网民权益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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