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走近人大

电动自行车电池缘何“老而不退”

人大代表呼吁出台电瓶车动力电池强制报废条例

陈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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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席记者  陈颖婷

  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牵动着公众的神经,而源头治理是其中的重要课题。大量锂电池被用作电动自行车的动力电池,而锂电池在寿命达峰后,极易发生爆燃事故,进而引发恶性火灾事故。为此,市人大代表呼吁出台电瓶车电池强制报废条例。日前,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答复。

  代表:建立动力电池强制报废地方法规

  市人大代表陈勇指出,随着国内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的普及,早期进入商业化的动力电池均已达到或超过常规寿命极限。近期南京“2.23”火灾起因正是因为电动自行车电池爆燃,最终导致14死的严重后果。根据一般锂动力电池循环500次计算,其理论寿命在6-8年。寿命到期后的锂电池稳定性大幅下降,事故率急剧上升。而国内目前早期锂电池动力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寿命均已达峰,是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爆燃事故频发的主因。同样,目前大量锂电池成为电动汽车的动力源(已达汽车销量的30%以上),未来数年也将存在寿命到期的问题。

  国内虽然对交通工具用动力电池出厂有严格规范,但对于寿命及到期后如何强制报废尚无明确规定,致使大量锂电池超期服役,埋下了社区火灾多发的隐患。为此,陈勇建议本市建立动力电池强制报废地方法规,并逐步推广至全国。首先,应明确制定动力电池的强制报废标准,包括电池的使用年限、循环次数、性能衰减等指标。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法规,明确电池生产商、销售商、用户以及社区管理方的责任和义务。其次,建立监管机制。“地方政府应建立动力电池的监管机制,对市场上的电池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对于不合格或超期服役的电池,应予以强制报废并回收处理。”陈勇表示,要加大对动力电池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研发更安全、更耐用的电池产品。同时,推动电池回收和再利用技术的发展,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由于动力电池的强制报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交通、环保、市场监管等,陈勇认为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动力电池的强制报废工作。

  本市建有废旧电池处置企业白名单

  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市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表示,废旧动力电池的利用处置主要包含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两种方式。目前本市共有6家白名单企业,其中:梯次利用企业6家(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毅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伟翔众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慧镕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企业1家(上海伟翔众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市梯次利用总产能约为47000吨/年,综合利用总产能约为7000吨/年。2023年1—10月,6家企业共实现动力电池梯次利用498781.4kWh(约4000吨),再生利用180648kWh(1623.18吨)。

  经了解,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强制报废法规和标准,相关工作仍在探索推进中。

  今年4月以来,为深刻汲取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各地立即响应,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信部牵头制定发布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制定电动自行车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统一电池规格、制式和充电端口,将有利于相关行业规范发展、营造安全充电环境。

  整治行动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查电动自行车20批次(发现不合格6批次)、蓄电池10批次(未发现不合格);集中约谈本市电动自行车主要经销商,责令开展自查自纠;督促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门店集中张贴合规销售警示通告1万余份。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节假日、夜间错时检查等方式,出动检查人员24962人次,检查门店14123家次,立案481件,攻坚行动震慑成效初显。

  市商务委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部署,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序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加快退出使用。

  电池报废处置工作2025年5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室印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其中明确要“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具体任务和要求包括“建立老旧蓄电池报废淘汰机制,制定强制性报废标准;提升蓄电池检测等技术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机构站点布局,提供便捷快速评估技术服务,鼓励用户主动送检,及时淘汰更换;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蓄电池开展全面强制安全性评估,对达到报废条件的一律强制报废,2025年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科学规范开展废蓄电池回收处理,鼓励地方对回收和处置拆解企业予以政策支持,促进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制定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推动生产企业以自建、委托等方式提供老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研究建立专业化平台,促进老旧蓄电池规范回收处理。”该项工作由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牵头负责,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国资委配合;地方政府组织落实。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紧密配合,认真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鼓励技术创新,加强跨部门协作,持续加强监管,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生产、销售、回收、处置等多个环节,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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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走近人大 B01电动自行车电池缘何“老而不退” 陈颖婷2024-06-19 2 2024年06月19日 星期三